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0:22:57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0]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现就加快发展我市旅游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具有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市场扩张力大的综合效益。发展旅游业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而且有利于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优化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邓小平理论中关于旅游业要突出地搞、加快地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战略高度,增强发展旅游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发展旅游业当作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力争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统筹指导协调解决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旅游行业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独立或合署办公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指导辖区内旅游业的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为建设旅游支柱产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搞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天津旅游业发展的总目标是,旅游业增长速度要高于全国旅游业和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旅游业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明显提高,综合业绩力争进入全国主要城市前10名。到2005年,有组织接待海外旅游者达到每年60万人次,年均增长12%,外汇收入达到4.2亿美元,年均增长13%;国内旅游接待人数达到每年4758万人次,旅游收入569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分别为12%和14%。到2010年,规划接待海外旅游者每年100万人次,外汇收入7.1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达到每年8000万人次,旅游收入1050亿元人民币。
我市旅游资源种类较多,开发利用潜力很大。旅游资源开发要按照规划,以建设滨海都市旅游为目标,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港口城市的特点,大的建设项目都要体现旅游功能。要大力开发完善海河风景线和海上旅游项目,重点开发三岔河口至四新桥段,建设多姿多彩的绿化园林,完善海河的灯光夜景,加强对海河的卫生和环境管理,形成我市独具特色的滨海都市旅游;推出一批名街、名馆、名店、名居,以老城厢和古文化街一带为中心,形成集传统特色、民族特色、现代特色与名胜古迹、传统工艺、特色餐饮为一体的民俗文化旅游区;搞好“五大道”和海河意式风情区的整修和开发,形成异国风情旅游区;以和平路、解放路、滨江道、小白楼地区为主线,建成商贸、文化、旅游、购物、娱乐区;以天塔、水上公园为中心,建设成旅游观光浏览区;以友谊路两侧为主,建设成为商务、办公、会议、展览等多功能的涉外综合服务旅游区。近期重点是完善“东西南北中”几条旅游线:市区形成以商贸活动、大型会展、都市文化、体育赛事、购物娱乐为主的都市商贸观光游;东线形成以开发区、保税区、港口、东丽湖、北塘、海滨浴场为主的滨海新区游;西线形成以杨柳青一条街、石家大院,霍元甲故居为主的民俗游;南线形成以大邱庄、西双塘、团泊湖、张家窝及中塘乡为主的新型农村及生态农业游;北线形成以宝坻、蓟县景区为主的北国田园名胜游。此外,还要建设一批新颖独特、高品位、高科技含量的大型主题公园。充分发挥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自然博物馆、科技馆以及天津书城、天津博物院等文化场馆的作用,努力发展都市文化旅游。同时,要研制开发具有天津特色、适销对路的旅游商品,研究和弘扬天津饮食文化,推出天津菜系,增加我市的吸引力。

三、加强宣传,强化促销,大力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搞好旅游宣传促销,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是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旅游宣传不仅是促进旅游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键,也是提高天津知名度,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外事、文化和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把旅游业的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相互配合,全方位、多渠道、大密度地开展旅游宣传,树立天津旅游整体形象。每年都要邀请国内外传媒机构和新闻记者来津考察、采访。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专题,加大宣传力度。促销活动要有的放矢,认真分析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明确市场开发目标和任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旅游促销活动效果显著。旅游部门要组织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展示会、交易会、促销会。

四、增加投入,加强建设,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
旅游业是一项投入大、回报高的产业。要逐步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资机制,按照建成大都市、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目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多渠道、多形式地增加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导向性投入,并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扶持。
市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发展基金和市场宣传促销费逐年要有所增长,还要研究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各区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投入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要多方筹集,建立旅游发展基金,用于景区、景点、大型旅游项目及旅游商品开发。要进一步放开旅游市场,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大力组织开发旅游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大规模引进国内外资金,加强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景点及综合环境的建设。
交通部门要大力改善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建设与周边省市的公路、铁路和航道网络,为发展区域旅游提供便利;积极争取增加天津与国内外的航空班次,加快天津港国际客运码头建设,力争使天津成为国际游客入境的大通道;加强市内旅游交通建设,增开各旅游景点间以及市区至蓟县、滨海地区的公交线路和旅游班车。加强综合治理,整顿市场秩序,认真清除占道摊贩和私搭乱盖等现象。进一步改善城市卫生面貌,保护生态环境,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绿地、广场和城标雕塑,使天津进一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天津旅游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人才是关键,教育是基础。要充分发挥旅游院校和旅游专业的作用,加强旅游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合作,完善专业教育、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不断提高旅游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建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的机制,尽快使一批适应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管理人才、经营人才脱颖而出。各级管理部门要会同旅游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旅游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86号),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治理整顿旅游市场,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全面推行旅游业标准化管理,为我市旅游发展和对外开放营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方便的社会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将我市建成旅游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