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维持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2020年07月22日07:33:57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69号
2003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3年第4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08年9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71号公告,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本复审调查的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相同,即聚氯乙烯,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39041090,英文名称为Polyvinyl Chloride。
商务部对如果终止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维持原反倾销措施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商务部裁定,经调查,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二、反倾销措施
自2009年9月29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48号、第53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09年9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公告自2009年9月29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2008年9月28日,应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调查机关对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做出复审裁定如下:
一、原反倾销措施
2003年9月29日,调查机关发布该年度第4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其中俄罗斯萨彦斯克化学塑料股份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
二、期终复审调查程序
(一)到期公告
2008年1月15日,调查机关发布该年度第2号公告,告知原反倾销措施将于2008年9月29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大陆产业可在原反倾销措施终止日90天前,向调查机关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二)复审申请
2008年6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向调查机关提交了期终复审申请。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有可能继续发生,倾销对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继续发生,请求调查机关裁定维持该反倾销措施。
(三)立案
调查机关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的主张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符合立案要求。
2008年9月28日,调查机关发布该年度第71号公告,根据审查结果及《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四)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五)立案通知及利害关系方评论
立案当日,调查机关就立案事宜通知了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驻华使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WTO使团通知了台湾地区,并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公开文本。
立案当日,调查机关通知了申请人和已知的涉案国(地区)生产商和出口商。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利害关系方对本次复审立案发表评论意见。
(六)登记应诉
2008年9月28日,调查机关在2008年第71号公告中公布,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调查机关申请参加应诉。如利害关系方未在立案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做出裁定。
在规定期限内,台湾地区大洋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诉本次复审调查。
(七)倾销调查和损害调查
1.倾销调查
(1)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向本次复审调查唯一登记应诉企业台湾地区大洋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调查问卷,并在商务部网站提供问卷供利害关系方下载。规定时间内,没有企业提交答卷。
(2)公开信息渠道
调查机关通过查询海关数据、咨询相关行业协会、查阅相关网站、公开刊物等方式,收集了与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有关的数据、信息。
(3)听取各利害关系方陈述
调查机关听取了有关利害关系方对本案的陈述意见。
(4)接收书面陈述材料
有关利害关系方向调查机关提交了补充和评论意见材料。调查机关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了有关正常价值、出口价格、相关调整因素、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等方面的相关证据。
(5)听证会
调查机关向利害关系方告知提请召开听证会的权利。复审调查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召开听证会。
(6)披露
本案裁定前,调查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就有关倾销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调查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向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提供信息的利害关系方进行了披露,并给予有关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
在规定的时限内,调查机关没有收到利害关系方的评论意见。
2.损害调查
(1)参加调查活动登记
2008年9月28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参加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台湾大洋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递交了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调查机关经审查后接受了该利害关系方的登记。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08年10月13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成立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的通知》,成立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2008年10月20日,调查机关向已知的利害关系方发放了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中国大陆生产者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
在规定的时间内,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中国大陆申请企业,及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中国大陆支持企业递交了《中国大陆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调查机关未收到《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4)听取申请人意见陈述
2008年10月24日,应本案申请人申请,调查机关听取了申请人意见陈述。
申请人认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发生,倾销行为给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发生。
(5)召开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
2009年5月21日,调查机关召开本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听取了本案申请企业以及部分下游企业的意见陈述。
聚氯乙烯下游企业提出,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不利于下游企业的稳定发展。同时表示,支持商务部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希望通过此次调查,进一步改善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竞争环境,在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与下游企业的共同和谐发展。
本案申请企业再次表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发生,倾销行为给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造成的损害将继续发生,同时表示,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发展需要得到下游企业的大力支持,希望在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发展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并与下游企业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6)实地核查
2008年2月2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实地核查的通知》,于2009年2月至2009年5月,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本案8家申请企业,及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等本案部分支持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
(7)信息披露
在本案裁定前,调查机关向本案利害关系方披露了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其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信息披露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收回的调查问卷答卷和实地核查结果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并收集和补充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机关对利害关系方提出的评论和意见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本案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未收到《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也未收到除申请企业和支持企业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方提交的评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并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
三、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
(一)被调查产品
本复审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一致,即聚氯乙烯,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002年至2007年为39041000,2008年为39041090。
(二)调查范围
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
四、中国大陆同类产品和产业
(一)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认定
商务部2003年9月29日第48号公告发布的聚氯乙烯反倾销原审案件最终裁定中认定,"经过对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在物理和化学性能、制造工艺、产品用途以及产品的相互竞争性、替代性等方面的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与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为同类产品,二者具有可比性和可替代性"。
商务部2008年9月28日第71号公告发布的本次复审调查立案公告中认定,复审被调查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3年第48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
在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与原审案件调查期内生产的聚氯乙烯在物理和化学性能、生产工艺、产品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因此,调查机关认定,本次复审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属于同类产品。
(二)中国大陆产业的认定
调查机关对本案8家申请企业和12家支持企业的产业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证据显示,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1-6月,申请及支持企业聚氯乙烯产量占同期中国大陆总产量的52.65%、53.08%、57.02%、59.27%、54.43%和5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调查机关认定,调查期内,中国大陆上述申请及支持企业可以代表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
五、复审调查期
本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六、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一)复审调查期内倾销情况
根据调查机关掌握的材料,复审调查期内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生产商有美国信科有限公司、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韩国(株)LG化学、韩华石油化学株式会社、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V-tech株式会社、大洋聚氯乙烯株式会社、日本新第一聚氯乙烯股份公司、日本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俄罗斯考斯第克股份有限公司、俄罗斯萨彦斯克化学塑料股份公司、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海湾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
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述企业均未向调查机关提交答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认定复审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调查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对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的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二)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
美国
由于没有美国生产商、出口商应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美国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第三国(地区)出口的分析,对美国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聚氯乙烯的产能呈上升趋势,2003年为701万吨,2007年增长到765.2万吨,增幅为9.16%;产量稳中有升,2003年为617.3万吨,2007年为630.4万吨,增长2.12%;同期美国聚氯乙烯闲置产能增长较快,2003年为83.7万吨,2007年增长到134.8万吨,增幅为60.7%。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8、2009两年美国还有64万吨产能的聚氯乙烯装置投产,而现有证据显示几年来美国聚氯乙烯产量保持相对稳定,没有显著增长的趋势,因此闲置产能可能进一步大幅增长。
(2)美国国内市场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美国国内消费577.8万吨,从2003至2007年,年度增长率分别为-1.25%、6.85%、-4.28%、0.03%和5.62%,平均增长率为1.31%。这表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国内市场消费在上下波动中略有增长,增长幅度不大。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至2007年,美国聚氯乙烯出口数量从63.0万吨增长到101.6万吨,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10.08%增长到16.13%。这表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逐年提高。
3. 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受反倾销措施制约,美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2003年至2007年出口量从90924吨下降到57447吨。反倾销措施实施以后,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美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呈上升趋势,从每吨592美元上升到850美元。但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倾销调查期内美国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仍然低于正常价值,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4. 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收集的美国海关统计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根据申请人计算,2003年至2007年美国向第三国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对外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8%、78%、83%、82%、91%,低价出口比例很高,说明美国聚氯乙烯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明显,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以低价倾销来加大对中国大陆出口的力度。
上述调查表明,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是世界主要的聚氯乙烯生产国之一,其产能和产量巨大,并正在继续扩建新的产能,闲置产能增加比较显著;在产能和产量增长的同时,国内消费增长缓慢,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逐年提高;向中国大陆以外的第三国(地区)出口中,低价出口比例很高,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明显,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以低价倾销来加大对中国大陆出口的力度。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美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韩国
由于没有韩国生产商、出口商应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韩国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第三国(地区)出口的分析,对韩国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 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韩国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 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韩国聚氯乙烯有着较大且快速增长的生产能力和出口能力。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聚氯乙烯的产能呈上升趋势,2003年为129万吨,2007年增长到147万吨,增幅为14.0%;产量稳中有升,2003年为126.1万吨,2007年为132.8万吨,增长5.31%;韩国聚氯乙烯开工率一向较高,自2003年至2006年一直维持在97%以上,但2007年开工率下降到90%,出现了14万吨的闲置产能。此外,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韩国聚氯乙烯生产商还计划扩建24万吨的产能,总产能将达到171万吨,闲置产能因此可能进一步上升。
(2)韩国国内市场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到2007年,韩国国内聚氯乙烯年消费量从2003年的93.6万吨下降到2007年的89.7万吨,下降了4.17%。这说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国内市场消费呈小幅下降趋势。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至2007年,韩国聚氯乙烯出口数量从36.7万吨增长到45.3万吨,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29.1%增长到34.1%,上升了5个百分点。这说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且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3.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受反倾销措施制约,韩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下降比较明显,2003年至2007年出口量从183263吨下降到45962吨。反倾销措施实施以后,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韩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呈上升趋势,从每吨668美元上升到1100美元。但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倾销调查期内韩国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仍然低于正常价值,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4. 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2003年至2007年韩国向第三国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对外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3%、48%、68%、77%、82%,低价出口比例很高且逐年提高,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明显,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以低价倾销来加大对中国大陆出口的力度。
上述调查表明,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聚氯乙烯产能较大,并正在继续扩建新的产能,闲置产能增加比较显著;国内消费呈下降趋势,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逐年提高;向中国大陆以外的第三国(地区)出口中低价出口比例很高,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明显,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以低价倾销来加大对中国大陆出口的力度。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韩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日本
由于没有日本生产商、出口商应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日本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第三国(地区)出口的分析,对日本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 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 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从2003年到2007年,产能一直为234万吨,产量在214.6万吨到216.4万吨之间波动,闲置产能在17.6万吨到19.4万吨之间波动。这说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聚氯乙烯的产能和产量基本保持稳定,闲置产能没有显著增加,但绝对数量仍然较大。
(2)日本国内市场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日本国内消费142.5万吨,至2007年减少到130.6万吨,减少了8.4%。这说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国内市场消费量下降比较明显。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至2007年,日本聚氯乙烯出口数量从72.7万吨增长到86.3万吨,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33.57%增长到39.93%。可见,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提高。
3.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2003年至2007年出口量从418809吨上升到465653吨,如取消反倾销措施,日本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量可能进一步上升。反倾销措施实施以后,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日本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呈上升趋势,从每吨631美元上升到876美元。但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倾销调查期内日本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仍然低于正常价值,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4. 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收集的日本海关统计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2003年至2007年日本向第三国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对外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5%、33%、42%、36%、43%,存在一定比例的低价出口,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
上述调查表明,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聚氯乙烯产能和产量基本保持稳定,闲置产能虽未显著增长但绝对数量仍较大;国内消费量下滑比较明显,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逐年提高;向中国大陆以外的第三国(地区)出口中有一定比例的低价出口,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以低价倾销来加大对中国大陆出口的力度。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日本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俄罗斯
由于没有俄罗斯生产商、出口商应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第三国(地区)出口的分析,对俄罗斯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 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俄罗斯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 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的产能从2003年的65.8万吨提高到2007年的82.8万吨,产量从54.7万吨提高到58.7万吨,闲置产能从11.1万吨增加到24.1万吨,闲置产能增幅达117%。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俄罗斯目前正在建设的聚氯乙烯产能达40余万吨,建成后总产能将达到122.8万吨以上,总计闲置产能可能达到64万吨以上。
(2)俄罗斯国内市场消费情况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国内市场消费量增长显著,每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从2003年的38.3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81.6万吨,增加了113%。据申请人称,这是由俄罗斯国内建筑用聚氯乙烯窗户市场迅猛发展造成的。相对于81.6万吨的国内需求,建成后的122.8万吨产能可能大量闲置,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倾销仍可能继续发生。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逐年下降。2003年至2007年,俄罗斯聚氯乙烯出口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23.49%下降到1.48%。但随着后续的40余万吨产能建成,俄罗斯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可能显著提高。
3. 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受反倾销措施制约,俄罗斯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下降明显,2003年至2007年出口量从124258吨下降到7722吨。尽管如此,俄罗斯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在其总出口量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很高,2003至2007年分别为96.70%、83.13%、72.87%、80.76%和89.25%。这说明俄罗斯聚氯乙烯产品在其他国家市场非常有限。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其国内无法消化的产能仍可能主要向中国大陆市场销售。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收集的俄罗斯海关统计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且存在一定比例的低价出口。2003年至2007年俄罗斯向第三国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对外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17%、27%、99%、8%。
上述调查表明,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产能呈上升态势,且近期将有大幅增长,产量有所增长,闲置产能增长速度很快;其国内消费量上升不足以消化快速增长的产能,未来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预计将会有所上升;俄罗斯聚氯乙烯向中国大陆以及第三国(地区)出口中有一定比例的低价出口,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考虑到中国大陆市场仍是其最主要的出口市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对中国大陆出口量很可能迅速反弹。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俄罗斯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台湾地区
由于规定时间内没有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提交答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其他国家(地区)出口的分析,对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的产能有小幅上升,从2003年的169.1万吨提高到2007年的172.1万吨;产量有所下降,从150.5万吨小幅下降到145万吨;闲置产能从18.6万吨增加到27.1万吨,增长45.7%,绝对数量和增加幅度都相当可观。
(2)台湾地区市场消费情况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市场消费量呈下滑态势,从2003年的83.9万吨下降到2007年的77万吨,而同期产能则呈增长态势,造成出口能力不断扩大。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2003年至2007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出口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41.12%上升到46.39%,可见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一直保持高水平,并呈现总体上升的态势。
3. 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2003年至2007年,年出口量从479260吨下降到335048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在存在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其出口价格仍低于台湾地区销售价格,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考虑到台湾地区的巨大聚氯乙烯闲置产能,其对大陆出口将显著增加,价格可能进一步下降。
4. 对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收集的台湾地区海关统计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2003年至2007年,台湾地区向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9%、0.3%、9%、22%、48%,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地区外市场的意愿。
上述调查表明,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产能呈小幅上升态势,产量有所下降,闲置产能绝对量大、增长较快;其地区内消费量呈下降态势,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上升;对大陆出口量虽因反倾销措施限制有所下降,但仍保持较大的绝对数量,且出口价格低于台湾地区销售价格;对大陆以外市场销售中存在一定比例的低价销售,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地区外市场的意愿。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三)倾销调查结论
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七、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一)调查期内中国大陆产业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七、八条及《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四、五、六、七条规定,调查机关对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进行了调查。证据显示:
1. 表观消费量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表观消费量呈逐年增长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表观消费量分别为577.73万吨、643.19万吨、759.97万吨、861.67万吨和963.38万吨。2007年1-6月为443.75万吨,2008年1-6月为470.61万吨。
2004年比2003年增长11.33%,2005年比2004年增长18.16%,2006年比2005年增长13.38%,2007年比2006年增长11.80%。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增长6.05%。
2. 产能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生产能力逐年增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生产能力分别为192.20万吨、270.82万吨、373.93万吨、455.73万吨和489.40万吨。2007年1-6月为296.95万吨,2008年1-6月为341.95万吨。
2004年比2003年增长40.91%,2005年比2004年增长38.07%,2006年比2005年增长21.88%,2007年比2006年增长7.39%。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增长15.15%。
3. 产量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同类产品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同类产品产量分别为189.03万吨、228.23万吨、330.74万吨、414.32万吨和454.53万吨。2007年1-6月为224.73万吨,2008年1-6月为257.57万吨。
2004年比2003年增长20.74%,2005年比2004年增长44.91%,2006年比2005年增长25.27%,2007年比2006年增长9.70%。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增长14.61%。
4. 开工率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开工率总体呈现小幅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开工率分别为98.35%、84.27%、88.45%、90.91%和92.87%。2007年1-6月75.68%,2008年1-6月为75.32%。
2004年比2003年下降14.08个百分点,2005年比2004年上升4.18个百分点,2006年比2005年上升2.46个百分点,2007年比2006年上升1.96个百分点。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0.36个百分点。
5. 销售量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同类产品销售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同类产品销售量分别为185.26万吨、224.45万吨、324.91万吨、395.15万吨和418.77万吨。2007年1-6月为212.97万吨,2008年1-6月为234.38万吨。
2004年比2003年增长21.15%,2005年比2004年增长44.76%,2006年比2005年增长21.62%,2007年比2006年增长5.98%。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增长10.05%。
6. 市场份额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同类产品市场份额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分别为32.07%、34.90%、42.75%、45.86%和43.47%。2007年1-6月43.33%,2008年1-6月为44.37%。
2004年比2003年上升2.83个百分点,2005年比2004年上升7.85个百分点,2006年比2005年上升3.11个百分点,2007年比2006年下降2.39个百分点。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上升0.04个百分点。
7. 销售价格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5602.73元/吨、6899.67元/吨、5796.63元/吨、5601.57元/吨和6212.96元/吨。2007年1-6月为5771.97元/吨,2008年1-6月为6651.54元/吨。
2004年比2003年上升23.15%,2005年比2004年下降15.99%,2006年比2005年下降3.37%,2007年比2006年上升10.91%。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上升15.24%。
8. 销售收入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销售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销售收入分别为103.80亿元、154.86亿元、188.34亿元、221.35亿元和260.18亿元。2007年1-6月为122.93亿元,2008年1-6月为155.90亿元。
2004年比2003年增长49.20%,2005年比2004年增长21.62%,2006年比2005年增长17.53%,2007年比2006年增长17.54%。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增长26.82%。
9. 税前利润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税前利润总体呈大幅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税前利润分别为10.83亿元、14.99亿元和2.39亿元。2004年比2003年增长38.52%,2005年比2004年大幅下降84.08%。2006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亏损0.41亿元,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扭亏为盈,实现税前利润6.90亿元。2007年1-6月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税前利润为2.67亿元,2008年1-6月再次亏损0.73亿元。
10. 投资收益率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投资收益率总体呈现大幅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投资收益率分别为24.30%、26.18%、3.89%、-0.61%和7.63%。2007年1-6月为3.58%,2008年1-6月为-0.62%。
2004年比2003年上升1.88个百分点,2005年比2004年下降22.29个百分点,2006年比2005年下降4.50个百分点,2007年比2006年上升8.24个百分点。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4.20个百分点。
11. 就业人数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就业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就业人数分别为17109人、17922人、22145人、25068人和25651人。2007年1-6月为21882人,2008年1-6月为23218人。
2004年比2003年增长4.75%,2005年比2004年增长23.56%,2006年比2005年增长13.20%,2007年比2006年增长2.33%。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增长6.11%。
12. 劳动生产率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劳动生产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110.48吨/人、127.35吨/人、149.35吨/人、165.28吨/人和177.20吨/人。2007年1-6月为102.70吨/人,2008年1-6月为110.94吨/人。
2004年比2003年上升15.27%,2005年比2004年上升17.28%,2006年比2005年上升10.67%,2007年比2006年上升7.21%。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上升8.02%。
13. 人均工资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人均工资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人均工资分别为15599.22元、19382.43元、17570.96元、15999.46元和18820.67元。2007年1-6月为10131.15元,2008年1-6月为12022.46元。
2004年比2003年上升24.25%,2005年比2004年下降9.35%,2006年比2005年下降8.94%,2007年比2006年上升17.63%。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上升18.67%。
14. 期末库存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期末库存总体呈大幅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期末库存分别为40873.31吨、61657.69吨、43516.99吨、72853.54吨和118139.57吨。2007年1-6月为96313.60吨,2008年1-6月为127533.23吨。
2004年比2003年上升50.85%,2005年比2004年下降29.42%,2006年比2005年上升67.41%,2007年比2006年上升62.16%。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上升32.41%。
15. 现金净流量
经调查机关实地核查,本案部分申请企业和部分支持企业没有单独记录聚氯乙烯产品的现金流,按调查问卷规定的方法分摊现金流量不能客观反映聚氯乙烯产品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调查机关认定,本案对现金净流量指标分析没有意义。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由于实施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使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行为受到一定的遏制。同时,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2007年比2003年增长了66.75%。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陆续新建和扩建了一批生产装置,其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聚氯乙烯产品产量、销售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份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11.4个百分点。中国大陆聚氯乙烯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劳动生产率、就业人数、人均工资等经济指标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好转。与此同时,调查期内,由于作为化学工业最基础原材料的石油的国际、国内价格大幅上涨,带动了生产聚氯乙烯产品的原材料相应出现大幅上涨,从而造成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品成本大幅增加。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品总销售成本的上升幅度高于聚氯乙烯产品销售收入上升幅度,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品单位销售成本上升幅度高于聚氯乙烯产品销售价格上升幅度。2007年与2003年相比,销售收入上升了150.66%,总销售成本上升了189.89%;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品销售价格上升了10.89%,单位销售成本上升了28.25%。表明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价格均未能得到合理的增长。导致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产品税前利润大幅下降,2007年比2003年下降了36.27%。此外,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开工率、投资收益率等经济指标也总体呈下降趋势,聚氯乙烯产品期末库存大幅增加,2007年比2003年增加了135.64%,产品积压严重。另据调查,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部分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现象,个别企业亏损严重,甚至出现生产装置长期停产、生产人员下岗待业的现象。2006年和2008年1-6月,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整体呈现亏损状况。此外,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新建和扩建的生产装置,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贷款本息数额很大,企业效益下降已导致企业偿贷压力增加。
因此,调查期内,由于实施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使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行为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环境有所改善,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与实施反倾销措施之前相比,得到了初步的恢复和发展,但是仍然容易受到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
(二)损害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1.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状况
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开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建筑行业大力推广使用节能、节约的建筑材料,使得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品市场需求急剧增长。聚氯乙烯原审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处于成长期,市场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原审调查期内各年度市场需求年均增长达25%以上。本案调查期内,中国大陆经济继续高速增长,聚氯乙烯产品在工业、建筑业、农业、日常生活、包装及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带动了中国聚氯乙烯市场需求逐年稳定增长。2004年比2003年增长11.33%,2005年比2004年增长18.16%,2006年比2005年增长13.38%,2007年比2006年增长11.80%。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增长6.05%。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需求增长幅度高于同期世界聚氯乙烯平均增长幅度,已成为全球聚氯乙烯需求量最大的国家。但中国大陆人均聚氯乙烯消费量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调查期内,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需求稳定增长,同时,中国大陆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改善了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市场环境,为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特别是近年来在中国大陆鼓励西部发展的宏观政策下,中国大陆企业利用丰富的原料资源区域优势,陆续新建和扩建了一批聚氯乙烯生产装置,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进入发展期。到2007年底,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生产能力、产量与原审调查期相比,均有大幅度的增长,成为全球最大的聚氯乙烯生产国。近年来,中国大陆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增长较快,与消费量稳定渐进的发展趋势不完全同步,导致中国大陆在调查期内暂时出现了聚氯乙烯产品供大于求的局面。
预计在未来几年内,随着中国大陆聚氯乙烯消费量最大的建筑业、农业、交通运输等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需求仍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中国大陆生产能力已完全能够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将通过建设大型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淘汰已有的老、小、旧生产装置,加强行业自身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大规模生产。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目前供大于求的情况将逐步得到缓解。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将呈现激烈的竞争格局。
2.被调查产品进口大量增加的可能性
聚氯乙烯原审调查期内,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大量低价出口聚氯乙烯,出口数量及占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市场份额均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
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分别为1296513吨、1258385吨、1138850吨、1015275吨和911832吨。2004年比2003年下降2.94%,2005年比2004年下降9.50%,2006年比2005年下降10.85%,2007年比2006年下降10.19%。2007年1-6月为478163吨,2008年1-6月为385124吨。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19.46%。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大陆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大陆市场份额分别为22.44%、19.56%、14.99%、11.78%和9.46%。2007年1-6月为10.78%,2008年1-6月为8.18%。2004年比2003年下降2.88个百分点,2005年比2004年下降4.57个百分点,2006年比2005年下降3.21个百分点,2007年比2006年下降2.32个百分点。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2.6个百分点。
调查期内,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聚氯乙烯合计出口量占中国大陆聚氯乙烯总进口量的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至2007年分别为:73.67%、77.25%、87.05%、88.54%、89.91%,表明上述五国(地区)是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品的主要进口国(地区)。
美国聚氯乙烯市场状况
据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美国聚氯乙烯生产能力、产量总体均呈现小幅波动,略有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美国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分别为701万吨、682万吨、716.2万吨、706.2万吨和765.2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9.16%。美国聚氯乙烯产量分别为617.3万吨、652.9万吨、620.5万吨、648.9万吨和630.4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2.12%。2007年闲置产能已达到134.8万吨,超过了反倾销措施实施前的2002年的水平,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达到17.62%。以上数据表明,美国聚氯乙烯闲置产能较大,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此外,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美国于2008年、2009年两年内新增聚氯乙烯产能约64万吨,使其聚氯乙烯生产能力进一步大幅提高。
调查期内,美国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总体略有增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美国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分别为577.8万吨、617.4万吨、591万吨、591.2万吨和624.4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8.07%。美国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美国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分别为123.2万吨、64.6万吨、125.2万吨、115万吨和140.8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14.29%,2007年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占当年产能的比例达到18.40%。调查期内,美国聚氯乙烯出口数量大幅增加,由2003年出口聚氯乙烯62.61万吨增加至2007年出口101.67万吨,2007年比2003年出口数量增加了62.39%,2007年出口数量占其国内产量比例达到16.13%。以上数据表明,美国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较高,其大量闲置产能需要通过寻求国外市场来消化。
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调查期内,美国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呈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美国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分别为90924吨、51417吨、81478吨、68335吨和57447吨。2007年1-6月为47089吨,2008年1-6月为31131吨。2004年比2003年下降43.45%,2005年比2004年上升58.47%,2006年比2005年下降16.13%,2007年比2006年下降15.93%。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33.89%。另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美国在各年度出口聚氯乙烯的众多国家之中,对中国大陆出口的聚氯乙烯数量均位居前列,中国大陆是美国聚氯乙烯的主要出口国。
韩国聚氯乙烯市场状况
据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韩国聚氯乙烯生产能力、产量总体均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韩国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分别为129万吨、129万吨、133万吨、133万吨和147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13.95%。韩国聚氯乙烯产量分别为126.1万吨、125.5万吨、133.3万吨、135.8万吨和132.8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5.31%。2007年闲置产能14.2万吨。以上数据表明,调查期内,韩国聚氯乙烯装置开工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此外,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韩国将于近几年内在本国新建、扩建聚氯乙烯产能约24万吨,使韩国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大幅提高。
调查期内,韩国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总体小幅下降。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韩国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分别为93.6万吨、88.4万吨、88.4万吨、84万吨和89.7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下降了4.17%。韩国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韩国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分别为35.4万吨、40.6万吨、44.6万吨、49万吨和57.3万吨。2007年比2003年大幅上升了61.86%,2007年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占当年产能的比例达到38.98%。调查期内,韩国聚氯乙烯出口数量逐年增加,由2003年出口聚氯乙烯36.66万吨增加至2007年出口45.32万吨,2007年比2003年出口数量增加了23.62%,2007年出口数量占其国内产量比例达到34.13%。以上数据表明,韩国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很高,对外出口是消化其国内聚氯乙烯剩余产量的重要手段
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调查期内,韩国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呈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韩国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分别为183263吨、181650吨、115720吨、65133吨和45962吨。2007年1-6月为21182吨,2008年1-6月为10979吨。2004年比2003年下降0.88%,2005年比2004年下降36.29%,2006年比2005年下降43.72%,2007年比2006年下降29.43%。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48.17%。另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韩国在各年度出口聚氯乙烯的众多国家之中,对中国大陆出口的聚氯乙烯数量均是第一位,中国大陆是韩国聚氯乙烯的最大出口国。
日本聚氯乙烯市场状况
据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日本聚氯乙烯生产能力没有变化,均为234万吨。产量总体变化不大。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日本聚氯乙烯产量分别为216.4万吨、215.3万吨、215.1万吨、214.6万吨和216.2万吨。2007年比2003年略下降了0.01%。2007年闲置产能17.8万吨。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为7.61%。以上数据表明,调查期内,日本聚氯乙烯闲置产能保持在较高水平。
调查期内,日本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总体小幅下降。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日本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分别为142.5万吨、147.3万吨、141.1万吨、136万吨和130.6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下降了8.35%。日本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日本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分别为91.5万吨、86.7万吨、92.9万吨、98万吨和103.4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13.01%,2007年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占当年产能的比例达到44.19%。调查期内,日本聚氯乙烯出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由2003年出口聚氯乙烯72.65万吨增加至2007年出口86.33万吨,2007年比2003年出口数量增加了13.84%,2007年出口数量占其国内产量比例达到39.92%。以上数据表明,日本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很高,需要通过对外出口来消化其闲置产能。
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调查期内,日本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日本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分别为418809吨、453080吨、450852吨、497570吨和465653吨。2007年1-6月为239439吨,2008年1-6月为189986吨。2004年比2003年上升8.18%,2005年比2004年下降0.49%,2006年比2005年上升10.36%,2007年比2006年下降6.41%。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20.65%。另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日本在各年度出口聚氯乙烯的众多国家之中,对中国大陆出口的聚氯乙烯数量均是第一位,向中国大陆出口的聚氯乙烯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57.65%、65.70%、60.89%、64.90%、53.94%,中国大陆是日本聚氯乙烯的最大出口国。
俄罗斯聚氯乙烯市场状况
据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俄罗斯聚氯乙烯生产能力、产量总体均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俄罗斯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分别为65.8万吨、65.8万吨、82.8万吨、82.8万吨和82.8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25.84%。俄罗斯聚氯乙烯产量分别为54.7万吨、56.4万吨、58万吨、59.2万吨和58.7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7.31%。2007年闲置产能24.1万吨。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为29.11%。以上数据表明,调查期内,俄罗斯聚氯乙烯闲置产能较大,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此外,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俄罗斯将于2012年前新建、扩建聚氯乙烯产能合计约40余万吨,使其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大幅提高。
调查期内,俄罗斯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俄罗斯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分别为38.3万吨、48.6万吨、58.3万吨、70.2万吨和81.6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113.05%。俄罗斯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俄罗斯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分别为27.5万吨、17.2万吨、24.5万吨、12.6万吨和1.2万吨。2007年比2003年大幅下降了95.64%,2007年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占当年产能的比例仅为1.45%。调查期内,俄罗斯聚氯乙烯出口数量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3年出口聚氯乙烯12.85万吨下降至2007年出口8652吨,2007年比2003年出口数量下降了93.27%,2007年出口数量占其国内产量比例为1.47%。以上数据表明,俄罗斯聚氯乙烯出口量较小。另据调查,调查期内,俄罗斯国内建筑业快速发展,对聚氯乙烯生产的建筑材料需求激增,带动了俄罗斯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逐年大幅增加,由2003年的38.3万吨增加至2007年的81.6万吨,2007年比2003年增加了113%。在其产能、产量增长不大的情况下,俄罗斯聚氯乙烯国内消费量的大幅增加,导致其对外出口数量逐年减少。
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调查期内,俄罗斯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俄罗斯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分别为124258吨、72327吨、42533吨、11177吨和7722吨。2007年1-6月为7074吨,2008年1-6月未向中国大陆出口。2004年比2003年下降41.79%,2005年比2004年下降41.19%,2006年比2005年下降73.72%,2007年比2006年下降30.91%。另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各年度,俄罗斯向中国大陆出口的聚氯乙烯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始终很高,分别为96.70%、83.13%、72.87%、80.76%、89.25%,表明中国大陆是俄罗斯聚氯乙烯的最大出口国。
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市场状况
据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台湾地区聚氯乙烯生产能力略有增长, 2003年为169.1万吨,2004年至2007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均为172.1万吨。2007年比2003年小幅上升了1.77%。台湾地区聚氯乙烯产量总体略有下降,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产量分别为150.5万吨、159.2万吨、148万吨、137.3万吨和145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下降了3.65%。2007年闲置产能27.1万吨,超过了反倾销措施实施前的2002年的水平,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为15.75%。以上数据表明,调查期内,台湾地区聚氯乙烯闲置产能较大,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调查期内,台湾地区聚氯乙烯消费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消费量分别为83.9万吨、89.1万吨、76.6万吨、75.5万吨和77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下降了8.22%。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分别为85.2万吨、83万吨、95.5万吨、96.6万吨和95.1万吨。2007年比2003年上升了11.62%,2007年可供出口的生产能力占当年产能的比例达到55.26%。调查期内,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出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由2003年出口聚氯乙烯61.88万吨上升至2007年出口67.26万吨,2007年比2003年出口数量上升了8.68%,2007年出口数量占产量比例达到46.39%。以上数据表明,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很高,需要依靠国外市场来消化其聚氯乙烯剩余产量。
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调查期内,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分别为479260吨、499911吨、448266吨、373060吨和335048吨。2007年1-6月为163379吨,2008年1-6月为153027吨。2004年比2003年上升4.31%,2005年比2004年下降10.33%,2006年比2005年下降16.78%,2007年比2006年下降10.19%。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下降6.34%。另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各年度,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的聚氯乙烯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保持在很高水平,分别为77.45%、79.54%、71.86%、70.47%、49.82%,表明中国大陆是台湾地区聚氯乙烯最大的出口市场。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生产能力总体呈增长趋势,产量总体变化不大,上述五国(地区)聚氯乙烯均存在大量的闲置产能。出口量除俄罗斯因其国内消费量大量增加而导致出口量相应减少以外,其余四国(地区)聚氯乙烯出口量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表明对国际市场依赖度较高,需要寻求国外市场消化闲置产能和国内消费的剩余产品。中国大陆实施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以后,除日本以外,美国、韩国、俄罗斯和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均趋于减少,但上述五国(地区)对中国大陆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各国(地区)总出口数量的比例均较大,中国大陆是上述五国(地区)聚氯乙烯的最大或主要出口国(地区)。
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向中国大陆的进口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3.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对中国大陆产业的影响
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分别为632.83美元/吨、791.90美元/吨、811.57美元/吨、806.67美元/吨和895.23美元/吨。2007年1-6月为845.40美元/吨,2008年1-6月为1014.79美元/吨。2004年比2003年上升25.14%,2005年比2004年上升2.48%,2006年比2005年下降0.60%,2007年比2006年上升10.98%。2008年1-6月比2007年1-6月上升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