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9:03:24
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发〔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

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通过澜沧江、湄公河与次区域五国相通,同时与南亚相邻,具有良好的对外开放优势,正成为我国企业走向南亚、东南亚的通道和桥头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我市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支持下,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的合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对南亚、东南亚给我市带来的巨大的发展机遇,还需要深入挖掘,创造机遇,取得双赢,使国际区域合作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合作方案:

一、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基本构想

从1992年起,云南省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地域特点,逐步成为国家参与本地区国际区域合作、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孟中印缅经济合作的前沿和窗口。2005年,我国政府在昆明主办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会议提出的3C目标,即流动便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成为参与国际区域合作各国和各发展伙伴的共识。我省在与南亚、东南亚连通的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投入,我市围绕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域合作战略目标,努力拓展在投资、贸易、替代种植、对外承包工程、旅游、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交流、植物科研、农业合作等方面的开发与合作。目前,我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基本构想如下:

1.在行业选择上,从事短缺资源开发,并进行必要的战略储备。

2.在地区选择上,应以政局稳定、发展健全、有市场需求、双方有相当经贸合作基础、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和地区为重点。

3.在投资主体上,鼓励并保护各类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鼓励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兼并和收购实现规模经营。

4.在服务帮助上,应更加重视为企业提供帮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及保险机构的作用,支持更多的企业“走出去”,鼓励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瓶颈的境外资源类投资,拓宽投资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5.鼓励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够带动产品、设备和技术等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境外生产型设施和基础设施投资,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

二、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需要突破的方面

我市应充分利用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已经搭建好的涵盖本区域的公路网络、铁路网络、航空网络、电讯网络、电力网络和油气输送网络及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等软硬件的优势,在昆明市已经开展合作的项目基础上,找出问题,改进合作方式,增强合作的有效性,取得双赢,扩大我市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影响,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务、投资合作(市商务局、市投促局负责)

1.合作形式。一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昆明企业和资金进入东南亚、南亚市场,实施跨国生产和经营;另一方面优先鼓励和引导我市具有优势,且与南亚、东南亚互补的产业进行国际间的融合与重构,重点在旅游、农产品、花卉、矿产品、机电工业、水电业、制药业等;同时,积极营造环境,吸引东部地区企业投资昆明、立足昆明、面向东南亚地区发展加工贸易。具体有:①以建立出口加工基地为载体,形成出口加工型的贸易结构。引进东部地区的资金、技术,形成一至两个出口加工基地,并利用东部地区在市场开拓能力方面的优势,带动并提高云南开拓东盟市场的能力;②以东部产业转移为契机,合作建立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借助东部产业转移的契机,吸收转移先进的产业,将滇浙合作从较单纯的贸易通道合作转向更深层次的产业合作,合作建立有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③发挥通道优势,合作建设大通道。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陆上通道优势,做足通道文章,在合作进行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的同时,构建与通道优势相结合的、面向东南亚的物流、贸易等产业;④搭建贸易合作平台和相应的加工生产配套基地。

2.合作的重点及地域。重点放在农业、工业、旅游业、贸易、科技、社会事业领域的合作。对外经济合作,地域上要以GMS次区域五国为重点,以周边国家为重点。对外经济贸易要与工业、教育、农业、医疗等有效结合,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效益。

(二)旅游合作(市旅游局负责)

东盟10+1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特别是打通昆曼大通道,为昆明旅游区域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市应抓住这一机遇,加快与东南亚各国在旅游方面的合作进程。

1.围绕昆曼大通道,建立无障碍跨国旅游机制,争取更为宽松的跨国旅游区域合作政策,包括简化出入境手续、限时免签、落地签证政策等,消除区域旅游障碍,积极推进开通昆曼大通道国际旅游客运线路的工作,以推动昆曼大通道自助自驾游和团队游的发展。

2.吸引东南亚国家旅游企业在昆明设立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东南亚国家旅游企业的合作,积极邀请东南亚主要发达客源国及城市的国际知名旅游大旅行社在昆明设立合资、独资旅行社和办事机构。昆明市的旅游企业也应积极在相应国家设立旅游办事处,以加强两地旅游业的沟通、协调及服务。共同开发旅游市场、实施旅游品牌营销、开展旅游线路的设计整合包装,拉动双向旅游客源的互动增长。

(三)教育合作(市教育局负责)

1.建立教师互访制度。每年互派教师进行教学等方面的交流。

2.建立友好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度。选择一批条件好、有特点的学校作为备选学校,经双方协商后,建立成为姐妹学校,每年可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互派师生到对方学校做长期或短期交流互访学习。

3.开展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本着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签署相关协议,双方每年互派一个青年友好交流代表团(包括学生和陪同人员)进行交流访问。访问期间,学生将住在对方的一个家庭中体验生活。

4.合作办学。按照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园)积极吸纳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按民营机制运行,实行股份制合作办学。

(四)卫生医疗合作(市卫生局负责)

1.医疗卫生合作。互派医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互访,相互学习医院管理、疾病控制、医疗急救、传染病防治、护理管理模式等方面,共同促进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市属医院为南亚、东南亚提供儿童急救、肝移植、神经外科、心血管疾病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服务。与东南亚进行老年病、精神康复的合作交流;与新加坡KK妇产医院进行产前诊断技术合作交流;与泰国进行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管理交流。按照市延安医院与泰国清迈大学签订的护理学交流合作协议,继续落实合作交流项目。

2.中医药方面。在泰国、新加坡进行中医药文化、知识、技术的传播交流;市中医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开放,举办中医针灸知识、康复理疗培训班,为其培养针灸、康复理疗技术人才;与泰国进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技术交流。

3.疾病控制及传染病防治方面。与南亚、东南亚在自然灾害传染病、热带病方面进行技术合作交流;依托市三院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传染病治疗基地;依托市儿童医院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小儿急救培训基地;与泰国进行艾滋病防治技术合作交流;与新加坡进行实验室管理、食品安全合作交流。

(五)文化交流合作(市文化局负责)

从目前来看,我市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间的文化交流,显得比较单一、单调,主要是局限在文化艺术表演范围内。今后,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1.“走出去,请进来”。在我们把自己的民族文化、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等带到南亚、东南亚等国家走出去,也应该把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民族文化请进来,让我们也充分了解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民族文化和民族风情。

2.文化交流艺术形式多样化。我市和南亚、东南亚文化艺术各具特点、各有所长,应该通过声乐、舞蹈、绘画、雕塑、演艺、展览、民族民间工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双方文化交流合作,欢迎南亚、东南亚资本参与我市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建设。

3.使我市与南亚、东南亚的文化交流具体化、项目化、长期化。通过具体的文化交流项目,以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合作机制,实现我市与南亚、东南亚的文化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双方长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

(六)植物科研合作(昆明市植物研究所负责)

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科技合作具有较强互补性的同时,也应看到云南与这些国家的科技合作存在一定的竞争性。

1.巩固并推进与泰国、越南的科技合作关系,逐步扩大合作领域。

2.加强与印尼等国的接触和交流,以推进大喜马拉雅地区生物多样性的调查和研究。

3.加强与东南亚生物多样性走廊国家(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的合作与交流。

4.在科研人员互访、增进交流的基础上开展与东南亚国家、特别是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建立与这些国家相关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联系与相互信任,从而进一步合作开展实施合作项目。

(七)农业合作(市农业局、市粮食局负责)

1.合作重点。近年来与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的经验和我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我市在水稻生产技术合作,在品种选择运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科技人员配备、规模划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水稻属于高产粮食作物,进行境外开发种植,可以为我市新昆明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优质土地支撑。因此,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区域开展农业合作,应以水稻境外开发种植为重点,近期目标(2013年前)为50万亩,取得经验后再扩大规模和合作范围。

2.合作方式。开展境外水稻种植,牵涉到土地承包、对外贸易、劳动力境输出、农业生产物资供应等一系列涉外工作,采取以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一批有条件的大型粮食企业进行专项考察研究,企业和种植大户进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

(八)人力资源培训合作(市人事局负责)

目前,我市与南亚、东南亚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培训合作,还仅限于我市接收和负责对方派出人员在昆明的相关培训。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时为了在我市培养精通南亚、东南亚政策、法律、经济、文化、语言的公务员和管理人员,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1.与省级相关培训机构合作。派员参加省级培训机构针对南亚、东南亚项目合作专业人才的培养。

2.派出交流考察。每年在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选派人员分期分批到南亚、东南亚的国家进行短期学习考察和交流。

3.建立合作项目或课题项目合作互派专业人才协助机制,加强沟通,推进发展。

(九)社科学术科研交流合作(市社科院负责)

1.积极推进《老挝万象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2007年12月4日,中国云南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领导随刘平副省长出访老挝,与老挝国家建设局签订编制《老挝万象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的合作协议,并作为中老两国共同推动的重点项目纳入“老挝北部九省产业经济发展及合作规划”。“中心”牵头组成了由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韩先成为组长,昆明市社会科学院、云南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的课题组,同时组建了以省文史馆馆长、原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何宣为组长的专家组。老挝国家建设局则将该项目纳入昆明—万象一揽子合作项目,并向有关专家发了聘任邀请。受中国云南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委托,市社科院负责承担《老挝万象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的研究工作。

2.推动开展《昆明—加尔各答现代化和城市化对比研究》项目。按照美国纽约城市大学的沈丹森(TansenSen)教授、梵姆西·瓦库拉布哈拉兰姆教授等人与社科院在“中印城市对比研究”交流过程中达成的在“昆明市城市化和现代化的研究”、“昆明城中村改造研究”、“昆明交通问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研究意向,社科院负责促成《昆明—加尔各答现代化和城市化对比研究》项目。

3.进一步加强关于三条对外“经济走廊”的合作研究。加强与“昆明—老街—河内—海防—广宁经济走廊(昆河经济走廊)”、“昆明—曼谷—新加坡”、“昆明—仰光(曼德勒)—达卡—加尔各答”这三条对外经济走廊的相关国家和区域内科研机构的合作研究。

4.在昆明建立邦加洛尔软件基地的可行性研究。邦加洛尔素有印度“硅谷”之称,对于在昆明建立邦加洛尔软件基地的可行性做前期分析与研究,将会有力推动项目的实施与成效,促进昆明市软件产业发展,软件服务水平提高。

5.建立昆明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科研院所、高校专家学者互访、学术交流的机制。支持我市专家学者赴南亚、东南亚国家考察、调研、学术交流、出席国际学术会议,鼓励我市文教团体承办国际会议;通过国际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合作组织,发挥我市影响力,提高我市形象,达成辅助全面外交的功能,增进学术外交的成效。以科研人员所作的前期研究与交流作为依据和基础,不断开创新的合作领域。

三、建立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成立昆明市—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研究和协调推进我市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合作,成立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晓光(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和少柏(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小川(市外侨办主任)

成 员:张丽琼(市粮食局局长)

龙东林(昆明社科院院长)

宋 栋(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志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尹红兵(市经委副主任)

洪 莺(市商务局副局长)

骆晓林(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庞博河(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安民(市文化局副局长)

龚志兴(市人事局副局长)

倪 淼(市农业局副局长)

孙 宏(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冯 皓(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杨永平(昆明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2.成立昆明市国际区域合作办公室
 在市外侨办内设机构友城处加挂昆明市国际区域合作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昆明市国际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在现有市级公务员部门中调剂3个编制,负责归口管理昆明市国际区域合作的有关对外事务,推动开展国际区域合作、次区域和多、双边合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参与和推动国际区域合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昆明与南亚、东南亚在投资、贸易、招商、科技、卫生、农业、社科研究、文化、教育、旅游、植物研究、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提供外事政策咨询和服务;负责国际区域、次区域和多、双边合作中的对外联络和协调;负责昆明市—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外侨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友好交往保障
 昆明市要大力发展与区域内的主要城市如泰国的曼谷、清迈,缅甸的仰光、曼德勒,老挝的万象,柬埔寨的金边,越南的海防,孟加拉的吉大港等城市的友好交往活动。加强与曼谷议会的交流活动,加强与清迈、曼德勒、吉大港、海防等友好城市或友好交流城市间的交往力度,争取与仰光、万象、金边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应有计划地组织市级领导及各类专业团组赴南亚、东南亚进行专业考察和项目合作,同时邀请南亚、东南亚各国外交官员、政府代表团、有影响力的华侨、华人来昆明参加各类活动和开展相关合作,搭建好交往桥梁。(市外侨办负责)

依托我市大型企业驻国外办事机构开展工作。借助我市大型企业已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主要城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和符合国家职能规定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重要信息,组织双方企业到对方城市进行商品交易会、商务论坛、展览展销、项目洽谈;引荐双方企业互设代表机构或分销中心,促进双方贸易发展和经济往来(市商务局负责)。

(三)经费保障
 由市财政每年核拨约50万元的工作经费给市外侨办。同时,由于南亚、东南亚一些国家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用于国际合作经费有限,在与其开展合作的过程中,我方单向输出的情况比较多,对我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设立针对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全方位合作的专项资金,每年由昆明市—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财政提出申请,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切实保证合作的机制化和实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