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中咨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2020年07月26日03:45:55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司发函(1993)045号

中国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
你公司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七日《关于成立中咨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咨字(92ぉ第22号ぉ和《中咨国际律师事务所章程》收悉。经研究,批准成立中咨国际律师事务所。该所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承办涉外法律事务为主,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受律师司指定的审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并根据规定向司法部上交管理费。
中咨国际律师事务所成立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和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199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