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对外国、华侨、港澳企业承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2020年07月24日07:36:54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布文号:
 
 
市人民政府于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发布了《广州市对外国、华侨、港澳企业承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见穗府[1986]26号文,以下简称办法),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办法》也适用于外商、华侨、港澳同胞个人承包工程管理。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可参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办法》授权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