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严格控制赴港澳地区经济贸易小组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09:56:39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厅(委、局)、外贸局(总公司),重庆、武汉、大连、沈阳、广州、哈尔滨、西安市经贸局(委),各总公司,中国丝绸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国务院二月二十八日国发[1985]28号《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通知》一文指出:“现在出国访问、考察的团组很多,而且内容重复,国外反映很大,应当从严控制。必需出国访问和考察的,要坚持“少、小、精”的原则,讲究实效”。据此,除我们在审批去港澳的经贸小组时要坚决执行外,同时请你们在报批前也按此精神掌握。即要严格控制派出团组的数量、人数和停留时间;可去可不去的坚决不要去;要充分利用我驻港机构和企业,凡可委托他们办理的事项,坚决不派小组;凡属一般考察访问性质的小组,应尽量少派或不派;对商人的邀请,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不能有请必去,更不能授意商人邀请;出国途中凡工作上没有必要去港澳的,不要找借口绕道“顺访”港澳。此外,由于办理报批和签证需有一定时间,必要的赴港澳小组的文件应及早报批;不要派专人来部送文、坐等催办;有的单位的文件还未送到,就来电话要求办理等等。这些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也给我们工作带来不便。今后,报批文件一律通过机要交通,不要派人送、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