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9:43:45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纪检组(纪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纪委:
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司法部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还不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对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信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含量、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按照《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2004-2008年规划》(中纪发【2004】5号)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今年11月底前,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关至少要实现与所在省(区、市)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络单机联通(专线或拨号),发挥好网络信息功能和电子邮件传输功能的作用。远期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软硬件环境,适时建成内部局域网,并逐步实现案件管理、公文流转与传输、信息报送等功能的应用。接此通知后,请主动与省(区、市)纪委监察厅联系,协商确定联网方案并抓紧实施,争取于11底前建成。
三、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严格密码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规定发布、浏览、使用纪检监察信息,严格防止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各省(区、市)局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关联网所需的专用密码设备(推荐单机版)将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统一申购、分配。
信息化建设和联网工作中有何问题、建议,及时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所附调查表,请于9月15日前报送。
附: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关与省(区、市)纪委联网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关与省(区、市)纪委联网情况调查表
(2008年8月)
填表单位:联系人:
是否已与省(区、市)纪委联网


已联网单位填写
是拨号联网
是专线联网
密码机型号是:
待联网单位填写
与省(区、市)纪委联网的需求
是单机接入
是局域网接入
(注:请在对应项目上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