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0日16:55:00

1.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哪些法律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一条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有哪些法律上的保障

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一条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依照本条规定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三条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第三十四条 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十五条 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的参与。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第四十一条 为了便于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发代表证。

第四十二条 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

有关机关、组织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中,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 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第四十四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根据情节,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处罚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人大最新通过哪几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责

作为依法履行国家职务的各级人大代表,应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种作用既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又关心人民根本利益,既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又监督协助法律实施、监督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人大代表从如下六个方面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第一、带头依法办事。

宪法和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人大代表应该模范地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头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带头依法办事。

特别是在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监督协助宪法和法律在实际中得到贯彻落实,监督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第二、密切联系群众。

人大代表通过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特别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就将要审议的议题开展视察或调查,走访选举单位和选民,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为向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及意见作准备。

在平时也要及时沟通人民群众与本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第三、认真出席人大会议。

人大代表必须依法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无特殊情况都不得缺席。出席大会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享有提案权、审议权、发言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建议和批评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

在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应积极参与和投入,充分发挥代表议政履职的作用。第四、积极参与代表活动。

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另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一种公务行为。人大代表要自觉地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代表活动。

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小组的学习、视察、交流经验活动。

二是参加视察、执法检查活动。人大代表可参加集中视察、分散的小型视察、代表持证视察,以及受邀请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是参加调研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四是参加协助政府工作活动。本级人大常委会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对话会、接待日,协助政府开展工作。

五是参加代表培训活动。不定期或定期地参加各种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六是参加走访选民活动。听取选民对代表工作,对人大工作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有些会议秘密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每个代表应该提高警惕,严守秘密,不能说的不说,不能写的不写,不能做的不做。

第六、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受人民委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自然要接受选民的监督。

人大代表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选民意见,特别是选民对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回答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直接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促进代表自觉规范行为,依法履职。

5.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认真履行哪些义务

人大代表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和对国家、社会、人民应履行的义务。

我国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以下义务:(1)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要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2)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意愿,积极向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并使自己置身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人民服务。(3)保守国家秘密。

凡是国家尚未公开的机密事项,均不得向外泄露。涉及机密事项的文件,不得私抄、翻印或者随意扩散。

在通信、通话中也不得涉及国家机密。(4)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积极宣传政府制定发布的政策、政令和重大决策,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通过视察、调查、检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向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帮助人民政府改进工作。

做好本职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群众做好本单位的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对政府工作 中的困难,向人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积极宣传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随时了解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贯彻情况,随时解决在贯彻决议、决定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6)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积极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7)遵守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是人民代表大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代表应当把议事规则作为纪律,自觉地遵守,以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正常进行。

(8)积极参加代表活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形式。

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应经常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联系选民,了解政府各方面工作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会议期间行使好审议、决定权奠定基础。

6.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全国人大享有一定的权利,也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相关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 按时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3) 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行职能;(4) 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5) 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6)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7)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7.人大代表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权利有:(1)出席代表大会会议权,人大代表有权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及其它有关会议;(2)审议权,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3)提议案权,可以提出属于本级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4)选举权,包括决定任免权。参加列入大会的选举事项,并可对提交大会讨论的候选人名单提出意见或提出新的候选人;(5)询问权,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6)质询权,可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7)罢免权,可以提出对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罢免案;(8)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9)表决权,可以对大会交付表决的议案、报告及有关事项或人事任免案表示愿意和选择;(10)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有:(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权;(2)视察权;(3)持证视察权;(4)依法约见本级和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权;(5)提议临时召集代表大会会议权;(6)列席会议权;(7)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8)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此外,人大代表被罢免时有申诉的权利,在执行代表职务时,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免责权,并在时间、经济和物质上受到保障。

问:人大代表有哪些义务?

答:代表法中没有专章规定人大代表的义务,但对代表提出了要求,也就是代表应尽的义务,主要有五项:

一、要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二、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的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三、要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四、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并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提出的问题;五、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8.人大代表具有哪些法定权利和职责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望采纳

人大代表履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