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行政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3日12:15:03

1.工商局行政执法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您的问题比较笼统,因为工商局涉及行政执法的职能较多,所以只能简单的根据其大体职能回答主要法律依据。

至于单个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总的来说,基础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工商局有以下职能: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如: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如:乡镇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如:合同法、物权法、对外贸易法、反洗钱法、电子签名法、企业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消费者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烟草专卖法等。(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如: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刑法等。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如:《经纪人管理办法》等(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如:合同法、物权法。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广告法。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如:商标法。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如:个体工商户条例。希望对您有用。

2.工商局行政执法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您的问题比较笼统,因为工商局涉及行政执法的职能较多,所以只能简单的根据其大体职能回答主要法律依据。至于单个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总的来说,基础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工商局有以下职能: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如: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如:乡镇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如:合同法、物权法、对外贸易法、反洗钱法、电子签名法、企业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消费者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烟草专卖法等。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如: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刑法等。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如:《经纪人管理办法》等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如:合同法、物权法。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如:广告法。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如:商标法。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如:个体工商户条例。

希望对您有用。

3.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有哪些

楼主你好,我是绍兴市工商局的。

工商涉及的法律非常广泛,不少法律中是涉及了一条或一款或一项等等。其中工商常用的有: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商标法及相关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广告法及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取缔传销条例、危险化学品条例等等。

其中比较典型和碰见比较多的是:无照经营、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商业贿赂、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擅自发布户外广告、串通招投标。其他烟草、税务、价格、银行、电力等等都有所涉及。

4.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制是怎样构成的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1、按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划分。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 (4)规章;

(5)其他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规性文件。

2、按法律、法规调整的法律关系划分。

(1)调整国家在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活动中管理主体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行政法律关系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2)调整国家在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活动中相关管理主体之间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权方面法律关系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3)调整参与市场活动的其他市场主体间法律关系,并规范其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3、按法律、法规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划分。

(1)针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法规; (2)针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 (3)针对不同市场类型的管理法律、法规; (4)针对市场管理内容的法律、法规。

4、按法律、法规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划分。

(1)基础性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2)执行性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3)补充性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4)自主性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5)试用性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5.基层工商所常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供您参考:[基层之声] 基层工商所承担着103部法律,201部法规,124部行政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也坦承,单纯依靠某一部门的监管,确实在人员及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上难度较大。

王东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

王东峰:各级的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承担着103部法律,201部法规,124部行政规章。总共428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监管执法任务。

事实上,在部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正逐步由多头监管向集中监管过渡,从食物链重点环节监管转向食物链全过程监管,从以政府部门监管为主转向重视发挥社会力量。各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越来越趋向于走兼并、垂直、高效的管理构架,强化监督管理和科技投入,同时,也越来越重视加强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倡导由政府、企业、学术界和消费者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的新型监管模式。美国1998年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协调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英国2000年成立了食品标准局,该局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总体监管和制定各种 标准,每年向国会提交工作报告。面对这一趋势,法学界人士也建议,在目前我国监管模式很难有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当务之急更应该是探讨如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6.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哪些环节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文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就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所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7.《工商行政管理法》的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 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 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 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前款第(一)、(二)项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正严明,管理有章,处罚有据,廉洁奉公。

第十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奖励、晋升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各项工商收费和罚没物资、现金、票证,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按规定处理。

工商所的费用开支,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内勤工作制度。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及时登记归档;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严格执行用印制度。

第十三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第十四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纪律、守则,积极工作,忠于职守。

第十五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仪表庄重,待人礼貌。

第十六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商所可提请区、县工商局给予奖励。对违纪违法的,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专业所、队、站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商局行政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