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如何开无房证明

2021年09月09日11:48:13
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的为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个人名下的所属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50元一张。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您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您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您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可申请代办: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相关延伸】
问:买卖二手房过完户可以撤销吗?
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房屋已经过户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