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024年05月03日08:34:38

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关于因添加附属品而导致物品所有权归属性的确立,需遵循下列准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之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适用于因加工制成、结合合并、打包混合等方式而产生的物品所有权归属问题。
如双方已达成协议,则应依此协议来决定;
若未作出任何协议或协议内容含糊不清,那么就应该以现行法律为准进行判定;
在无法从法律中找到相应解释的情况下,应当秉持充分发挥物品功能并且维护无过失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定。
倘若因某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或在确认物品所有权过程中所引起的其他一方利益受损现象,应当予以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