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6:36
发布部门: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文号:

各乡镇党委,新市农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

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市、县(市)换届工作的意见》(琼发〔2011〕11号)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2012年市、县(市)政协换届有关问题的意见》(琼统字〔2011〕8号)文件精神,依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加强沟通协商,切实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力求选准、选好委员,做到委员人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的统一,以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持续发展,推进我县民主和法制建设,发挥政协整体功能作用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界别设置和委员结构

(一)界别设置。第九届县政协设置14个界别,即中国共产党、农工民主党、无党派人士、青工妇界、工商联界、科协界、台联侨联界、经济贸易界、农业界、教育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

(二)政协委员结构。在政协委员中,非中共党员委员不少于60%,中共党员委员不超过40%;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非中共党员常委不少于65%,中共党员常委不超过35%;妇女委员、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比例要适当。县政协要有1名无党派人士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委员、常委。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设委员132名,常委23名。参照以往做法,为给今后政协全会增补委员、常委留有余地,换届时委员、常委将预留适当的名额。本次换届拟安排委员128名,常委21名。其中,非中共政协委员79名,占61.8%;中共政协委员49名,占38.2%;各民主党派6名,占4.7%;无党派73名,占57%;妇女委员42名,占32.8%,少数民族51名,占39.8%(其中黎族42名,占32.8%;苗族8名,占6.2%;其他少数民族1名,占0.8%)。拟安排常委21名,其中非中共政协常委14名,占66.7%,中共政协常委7名,占33.3%。

三、政协委员人选范围、条件和留退

(一)人选范围

中共党员委员主要是:有突出贡献和成就、代表性较大的代表人物;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有关方面的领导干部。

非中共党员委员主要是:工商联(总商会)、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在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中有影响、有作为的人士;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推进特区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中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人士;其他方面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突出作用的代表人士。非中共党员人选,既要考虑代表性,看其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影响和知名度,又要考虑进步性,注重人选的进步表现。

(二)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政协章程》,在本行业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

2、积极参加政协活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中能积极发挥作用。

3、政协委员新提名的一般不超过55岁(年龄计算以2012年1月10日为界限),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

4、个别长期与我党密切合作、社会影响很大的党外人士及其他有特殊代表性的党外人物,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除确因工作需要外,政协常委与人大常委、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原则上不交叉安排。

(三)政协委员的留退

1、连任两届政协委员的党政军和人民团体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连任三届的党外人士和党内专家学者一般不继续提名,个别代表性强、表现突出、确实需要安排的可适当放宽。

2、缺乏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经常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体弱多病不能参加政协大会的,有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提名担任政协委员的,均不再继续提名。
3、因工作需要安排为政协委员的党政军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不再继续提名,由新任的领导干部替补。

四、政协委员产生程序

(一)酝酿准备

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委组织部、统战部会同县政协党组搞好换届调研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对本届政协委员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摸清各方面情况,做好退、留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测算,对现任委员是否继续提名提出意见。另一方面,要对新的拟进人选进行了解,掌握一批新的各方面代表人物。同时,了解各人民团体和各有关方面对换届委员安排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搞好政协换届委员安排做好准备。

(二)制定方案

县委组织部、统战部会同县政协党组,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规定,结合琼中实际,研究提出县政协换届委员人事安排的工作方案,由县委统战部报县委审定。

(三)推荐人选

根据县委确定的方案,各推荐单位经充分酝酿,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严格考察。对拟推荐人选中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听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和政法、人口计生、工商、税务、环保、社会保障、安全监督等部门的意见,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开展综合评价;对异地交流任职的,要听取人选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人选经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按照党内、党外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四)民主协商

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就推荐名单听取县政协党组意见,并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其中对民主党派、工商联人选,由县委统战部分别征求相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负责人的意见),综合考虑民族、地域、界别、年龄、性别及历史等情况,分别提出党内、党外初步人选名单,由县委统战部汇总。县委统战部受县委委托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等参加的民主协商会,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并进一步征求县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形成委员人选建议名单草案,报县委审定。

(五)审议决定

县委确定人选建议名单后,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政协章程,政协委员人选经上届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政协常委与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需要在政协全会上由政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受县委委托,县委统战部部长在相关会议上作关于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六)建立和完善委员人选推荐责任制

所有推荐人选必须履行酝酿提名、推荐考察、民主协商和审议决定等程序,对不负责任、推荐人选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五、关于县政协换届工作的时间步骤

琼中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要在2012年1月中上旬前完成换届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20日前)

1、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会同政协党组搞好换届调研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共同起草《琼中县第九届政协换届工作方案》,由县委统战部报县委审批。

(二)提名酝酿考察委员人选阶段(2011年11月15日前)

1、提出八届政协委员中需要调整和拟保留人员名单,提交政协党组研究讨论;

2、推荐人选。民主党派、工商联(总商会)由其组织协商推荐;无党派、各界别人士候选人由县委统战部提名推荐;中共委员候选人由县委组织部提名推荐;

3、发放政协委员提名登记表;

4、收集政协委员提名登记表;

5、对本届政协委员和新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由县委统战部牵头进行综合评价);

6、汇总形成新一届政协委员、常委人选名单草案。

(三)民主协商阶段(2011年11月31日前)

1、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就推荐名单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并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分别提出党内、党外初步人选,由县委统战部汇总;

2、县委统战部受县委委托召开民主协商会,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并进一步征求县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形成委员人选建议名单草案,报县委审定。

(四)审议决定阶段(2012年1月15日前)

1、将县委审定的政协委员、常委建议名单草案提请第八届政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确定,县委统战部部长在会议上作关于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2、县委统战部举办新政协委员培训班;

3、筹备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召开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九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委。

六、组织领导

县政协换届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琼中县政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令锦(县政协主席)

第一副组长:黎宏标(县政协党组书记)

副 组 长:刘峰松(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哲斌(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李 强(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钟小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俊东(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家韩(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黎大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振钧(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罗宁波(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三个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

主 任:王家韩(兼)

副主任:李 强(兼)

成 员:陈 渊(县政协学习与文史委员会主任)

陈美泉(县政协经济与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

王儒海(县工商联秘书长)

周 喜(县政协办公室科员)

李吉昌(县委统战部办公室科员)

(二)组织组(设在县委组织部)

组 长:吴光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胡振钧(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成 员:冯春珍(县政协提案与法制委员会主任)

高承君(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三)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

组 长:黎大辉(兼)

副组长:候翠芬(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国平(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凌大彪(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