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单位承诺书3篇

2020年10月12日15:14:01

【实用】单位承诺书3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书信了吧,书信在人类的交流与沟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承诺书 篇1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建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郑重申明:截至上述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之日,我单位所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各类情形。我单位承诺将按照双方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该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如未按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存在我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业务等行为,导致该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款或工人工资拖欠纠纷的,我单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工程名称》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针对不同工程选择适当的工程性质,选择■后,此括号内容删除。)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市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六、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七、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八、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十、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一、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以牟取中标;

十三、不扰乱哈尔滨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四、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清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需持有效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