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浙江省首席技师的通知

2020年07月10日07:36:15
发布部门: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杭劳社培[2011]178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67 号)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11年浙江省首席技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生产一线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包括已按规定办理延迟退休手续且在延迟退休年龄内,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且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二)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三)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或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四)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在国家一类大赛中获得前五名;或省一类大赛获得前三名;或省二类大赛获得第一名。

二、推荐名额

2011 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我市推荐名额为15名,由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主管部门归口推荐。为提高推荐评选质量,适度控制评选规模,各地、各部门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2人以内。推荐候选人要向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等重点领域适当倾斜。

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浙江省首席技师候选人一般应为“杭州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已获评为第四届“浙江杰出职工金锤奖、银锤奖”的人员,不再推荐参加2011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地各部门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以下材料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浙江省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表》(见浙人社发[2010]346 号文件附件)和浙江省首席技师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本;

(二)浙江省首席技师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术成果和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归口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每位候选人的材料一式二十份,统一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

联系人:姚传岭,联系电话: 87258538

电子邮箱: ycl138@tom.com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