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组团赴英国、德国、法国开展商务活动的批复

2020年07月24日12:03:47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外批〔2006〕87号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你中心《关于交流中心组团赴英国、德国、法国进行项目考察的请示》((2006)流函字第1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中心于2006年12月赴英国、德国和法国开展商务活动。代表团共15人,在外工作12天,组成单位如下:
 单位 人数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1人
山东省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1人
福建省农业区划研究所1人
福建省农业资源区划办1人
中国农科院资源区划所2人
河北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干 1人
河北省农业区划办公室1人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人
石家庄市农业区划办 1人
山东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 1人
北京市农业经济研究中心 2人
河南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1人
贵州省农业区划研究中心 1人
团组在外期间,须接受我驻当地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外事规定,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出访人员安全,贯彻节约办事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并不得顺访其他国家(地区)。团组回国后,及时向我部(欧洲司、外事司)报送出访总结。特此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