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15:52:5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泰政发[2006]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ぉ32号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接收安置对象?
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士兵;因部队调整士官队伍结构,未满本期规定服役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需退出现役的士官。因政治、身体等原因被安排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安排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一ぉ切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就业工作。 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ぉ全部纳入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范围,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拟定安置计划并及早下达,确保城镇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省属以上驻泰单位要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的工作,带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帮助下属单位完成安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和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要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的错误做法,对近年来反复做工作仍拒不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用人单位接收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用经济补偿的形式履行安置义务。市直以上单位的补偿标准为按每个安置计划补偿10万元。
(二ぉ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不允许限制时间和人数。要认真贯彻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就业培训、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户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安置保障金制度,通过地方财政拨款、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收费等渠道筹措资金,保证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县(市、区ぉ要统筹安排好省对下的转移支付资金,优先保证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培训经费。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由各县(市、区ぉ按省政府第145号令自行确定;属市直安置的(其父、母、配偶一方在市直以上单位有正式工作的ぉ,补助标准以2万元为基数,每服役一年增发补助金2000元,市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按市直标准自行发放。?
(三ぉ全面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进一步完善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公开安置力度,全面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原则。对在部队服役时间长和立功受奖、因战因公伤残退伍的义务兵、驻藏以及长期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安置时要给予照顾。退役士兵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四ぉ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 各级要对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各级安置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及时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等中介服务。要利用现有劳动力市场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镇退役士兵举办各种形式的招聘洽谈会,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
(五ぉ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退役士兵在城镇安置就业后,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非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分配的,城镇退伍义务兵自报到期结束后的第二个月起,转业士官自部队停止供应起,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具介绍信的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的,要优先安排退役士兵再就业,生活困难的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要加大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督查力度,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对拒绝接收、变相拒收或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单位,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ぉ积极做好农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培养、开发和使用农村军地两用人才作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积极给予农村退役士兵支持。要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推荐优秀退役士兵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发挥他们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对生产、生活、住房方面确有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当予以扶助。
三、加强对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国防和部队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双拥模范城(县ぉ评选结合起来,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各级安置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要严格依法安置,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缺少城镇安置有效凭证的退役士兵,一律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城镇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资格。没有完成安置任务的,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ぉ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对拒不执行安置计划、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不按规定落实有偿转移安置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人员予以处罚。新闻单位要加大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人民军队保家卫国的丰功伟绩,宣传退役士兵中的先进模范事迹,激发各行各业和全社会的拥军热情,为退役士兵安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克服困难,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市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