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

2020年07月25日03:22:19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批准于2003年10月31日在第58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