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0:04:32
发布部门: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委办人(2001ぉ113号

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委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建设,打好国防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企业扭亏脱困两个攻坚战,选拔、培养、造就一支刻苦钻研、勇于开拓、顽强拚搏、奋勇攻关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十五”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思路》(科工人字[1999]710号ぉ和《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科工人字[2000]616号ぉ精神,国防科工委今年将开展评选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中,主要从事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的高级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高级技能人才的选拔条件进行。
(一ぉ“511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国防科技工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ぉ“511人才工程”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才应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ぉ在科研、生产、管理工作中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所管理的单位在国防科技工业系统中能起到示范作用。
(2ぉ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掌握经济、金融、法律和现代科技管理知识,有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能力,使单位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ぉ运用现代先进的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使单位扭亏为盈,或减亏脱困速度快,业绩突出。
2.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ぉ在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为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某一学科、专业的带头人。
(2ぉ在主持的国防科技工业重点型号研究、设计工作中,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对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研制成功做出了突出贡献。
(3ぉ在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研究中,其研究成果具有成本费用低,研究周期短并具有继承性、实用性、创造性,或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具有很高应用价值的论文。
(4ぉ能够攻克技术难关、解决和处理复杂工艺问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ぉ在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工作中成绩显著。
3.高级技能人才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ぉ具有解决生产工艺中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技能技艺方面具有绝招、绝技。
(2ぉ在技术革新、质量和工艺攻关等方面贡献突出,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3ぉ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传授技艺、培养技能人才方面业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
根据《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今年评选150名高级管理人才;35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3000名高级技能人才。
高级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工作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评选350名在国内或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内知名的高级技能人才;第二层次评选2650名优秀技能人才。
国防科技工业系统选拔推荐“511人才工程”人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推荐与审批程序
(一ぉ评选推荐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军工集团总部和所属各单位的人选,由军工集团公司组织评选推荐;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和委属单位分别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并填写相关表格。高级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第一层次的高级技能人才可多于分配名额的10%推荐,并将人选排序后上报国防科工委。第二层次的优秀技能人才,由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委属各单位审定后,只填写《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备案汇总表》,报国防科工委备案。
各单位在组织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将评选推荐的人选上报主管部门前,要将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ぉ。
(二ぉ审批程序
高级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第一层次的高级技能人才,由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国防科工委领导审批。

五、上报材料
(一ぉ《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呈报表》一式3份;要求用标准A4纸打印。
(二ぉ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三ぉ《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审批汇总表》一式10份,要求按高级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高级技能人才分类,并用标准A3纸分别打印。
(四ぉ《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备案汇总表》一式10份,并用标准A3纸打印。
(五ぉ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人选的数据录入须使用国家人事部开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2.0版”。
数据库结构及上述有关汇总表表格软盘已制作完成,数据库的连接及录入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六ぉ关于2001年评选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工作综合报告一式2份,该报告要求对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评选数量等情况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六、有关要求
请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委属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综合报告、有关材料、数据库软盘报送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511人才工程”人选的评审推荐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各单位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有何意见或问题,请及时与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张京麒  王兰义
联系电话:(010ぉ83983404  (010ぉ83983470
传真:(010ぉ8398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数据库软盘录入说明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
二00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1:
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  单位  分配名额
号  高级管理  学术技术  高级技能人才
人才  带头人  审批  备案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5  31  30  160
2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2  6  5  40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18  41  38  270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4  32  29  218
5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21  44  45  368
6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13  38  36  276
7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9  23  25  192
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17  38  38  290
9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20  45  60  520
10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2  21  33  260
11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2  6  4  20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4  1  6
1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4  1  6
14  北京理工大学  1  4  1  6
15  西北工业大学  1  4  1  6
16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3  1  4
1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3  1  4
18  南京理工大学  1  3  1  4
19  合计  150  350  350  2650
附件2:
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人选数据库软盘连接及录入说明
“511人才工程”数据库结构及报表格式已在软盘上制作完成,随本文件一并下发,该软盘须在国家人事部开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2.0版”中使用。请各单位在装入该数据库时,首先打开系统维护菜单,下拉主从关系维护,将软盘插入A盘驱动器,点击“从文件转入”,从A盘上打开“511人才库.md”,即可将“511人才库”装入到系统中。
在正式录入数据之前,请各单位在代码维护中,在专家类别代码库中增加下列代码,分别为:
01--高级管理人才;
02--学术技术带头人;
03--高级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