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中介行业与维权方法

2021年07月09日17:36:04

如今,中介行业可谓是风生水起,越来越多的中介服务行业为我们提供着便捷,可我们有没有想过,一旦与中介行业发生纠纷要如何维权呢。佰佰安全网来告诉您相关的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


什么是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按照一定的业务规则或程序为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组织。


常见的中介行业有哪些?


按专业性质划分具体包括:

独立审计机构;

资产、土地、工程等评估机构;

工程监理机构;

法律、档案等服务机构;

信息、技术、工程等咨询机构;

检测、检验、公证、认证机构;

职业、人才、婚姻等介绍机构;

工商登记、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保险、证券、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

依法设立提供中介服务的其他组织。

按服务性质划分具体包括:

公证性中介:

公证性中介提供土地、房产、国有资产等价格评估、企业资信评估以及仲裁、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

代理性中介:

代理性中介提供律师、会计、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签证、房地产、保险、证券代理服务等。

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

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则提供咨询、招标、拍卖、广告设计以及职业、婚姻、出国留学、房屋租赁介绍等服务。


常见中介服务纠纷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中介服务纠纷很多,而最常见的是房介服务纠纷和职介服务纠纷。

房屋中介纠纷

一、 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纠纷

中介带买方看房,一旦客户流露出购买意向,中介往往会趁热打铁,说服买方支付意向金并要求签订居间合同,而且会解释支付的只是“意向金”而不是“定金”,如果买卖不成还会退还。但等到买方不想买要求返还时,中介却说已交给卖方变成了“定金”,如果反悔会被没收。

买方付“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居间合同对意向金是怎么约定的。通常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写得密密麻麻,字又非常小,买方往往在中介的催促下粗粗看一下就签了字,根本不清楚意向金是怎么变成定金的。《居间合同》其实比正式的买卖合同都重要,其中玄机很多,但在二手房买卖中往往被忽视,特别是里面约定的“意向金转定金”的条款。

“意向金转定金”通常约定由买方先付一部分钱款作为意向金交给中介,如果卖方同意居间合同中的条件(包括总价及付款方式),中介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就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反悔不买则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卖方反悔不卖则要双倍返还。所以,买方付钱的时候确实是意向金,但如果卖方同意卖,那就变成定金了。所以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二、 因跳中介引起的纠纷

跳中介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买方看房时签了《看房确认单》(《看房确认单》上有买方跳开中介与卖方私下成交,买方应当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看了房以后,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

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的原因可能是其它中介公司不收或少收佣金,也有可能是通过其它中介公司谈下来的成交价格更低一些。如果是前一个原因,毫无疑问买方应向前一家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看房确认书》也具有约束力,买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信原则因而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后一种原因,买方实际上是按新的交易条件达成的合同,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少付佣金,所以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中有买卖双方跳开中介私自买卖要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内容)后,为了规避中介费,买卖双方先协议终止合同,再跳开中介直接成交。但《居间合同》不只是一个买卖合同,还包括居间合同的内容,即使买卖双方终止了合同,也只能终止买卖合同,不能终止居间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仍然应当向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三、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同意卖房,那合同无效,张三应当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职介服务纠纷

“黑职介”扰乱就业市场

眼下正是招聘旺季,不少用人单位都开始大量招收员工,各类招聘会接连不断。随着招聘高峰的出现,一些“黑职介”也混入其中,企图骗取“黑心钱”。这些无证、无照、无资质的“黑职介”通过“高薪招工”、“快速致富”等诱人的虚假信息,将求职者的钱财敛入囊中。


中介服务纠纷如何维权?


房介服务纠纷维权

当发房介服务纠纷时,当事人可以与中介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解决。当事人损害中介公司玻璃的行为欠妥,对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职介服务纠纷维权

对中介进行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同时还要对应聘的企业从网上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其资质以及相关的手续,决定在某企业工作后,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如果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到劳动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投诉,采用正当手段维护权益。


如何规避中介服务纠纷?


1、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验明正身

中介公司的选择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决定着为你提供服务的质量。当承租人选择一家中介公司的时候,一要看这家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的中介资格,二要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如果有条件可以到工商局网站查询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

一般具有合法资格的中介公司都是比较正规的中介公司,出现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2、向中介公司索要发票

很多人往往会忽略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向中介公司索要发票。可以说在现实生活中,索要发票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很多人觉得没这个必要或者没有这种意识,或者认为中介公司就应该没有发票。其实不然,中介公司是有义务向我们开具正规的服务业专用发票的。

主动向中介公司索要发票,对于承租人来说有两点好处:第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中介公司是否正规;第二,由正规单位出具的发票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有利于自己与中介公司产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

3、谨防合同陷阱

大部分中介公司的合同都是格式化文本,上面不乏很多霸王条款,承租人往往误认为格式合同是被广泛适用不会有大问题,并且认为格式合同是无法进行协商和修改的。

事实上,合同是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同意签署的书面约定,不是由单方决定的。大部分中介公司的格式合同中都存在着规避自己的责任,加重我们责任的霸王条款,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地审查中介公司的合同,逐条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看到某些不明白的条款时一定要问清楚,让对方针对该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做好录音工作。

4、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解释租赁协议的时候,往往会对我们觉得疑惑的条款做超出合同范围内的解释和承诺,我们要冷静地分析合同的条款,一切权利义务都要以合同上所载明的条款为标准。

中介公司除了会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做扩大解释外,还会对合同中未载明的一些事项做口头承诺。一定不要轻信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这些口头承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遇到纠纷时是不能得到任何法律保障的。

中介服务纠纷可以说有些时候是我们防不胜防的,唯有我们了解一定的维权知识,才可以避免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