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部分州市和128个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0年07月06日23:26:24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2年9月27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四十一条的规定,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对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全省128个县级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确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