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十五”期间上岗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

2020年07月29日03:04:21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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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十五”期间上岗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颁布时间: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