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组织参加“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17:08:38
发布部门: 上海市粮食局
发布文号: 沪粮调[2012]72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粮食经营加工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销区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产销区粮食企业开展合作搭建平台,实现产销区优势互补、互利双赢,黑龙江等八省市粮食局将于9月11日至1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请有意向参会的单位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于8月17日前将附件3以传真形式报送市粮食局调控处。

联系人:柯帅;电话、传真:32562687

附件: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上海市粮食局

2012年8月23日

附件:

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粮食产销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扩大粮食购销及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产销区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经黑龙江省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云南省(市)粮食局协商,决定举办“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

通过举办“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继续为产、销区企业开展购销及资产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落实产销区省市间达成的粮食购销合作协议,深入发展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扩大粮食购销,引导企业开展粮食生产、收购、加工、储存、销售及资产运营等多方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二、主办、承办及参加单位

本届洽谈会由黑龙江省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和北京市粮食局、天津市粮食局、上海市粮食局、江苏省粮食局、浙江省粮食局、福建省粮食局、云南省粮食局共同主办;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黑龙江金谷粮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谷大厦承办;参加单位为共同举办交易会的省市粮食经营企业,并邀请有关省市粮食局、企业以及中省直大型粮食企业,铁路、港口等企业参会。届时,邀请国家有关部门、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12年9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在金谷大厦(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185号)报到。会议分为两个阶段召开,第一阶段为11日18:28时,在防洪纪念塔广场举行开幕式及文艺演出;第二阶段为12日9:00时在金谷大厦进行企业洽谈、推介、对接(详见附件1)。

四、主要内容

1、通报黑龙江省2012年粮食生产、流通情况;

2、粮食贸易及资产合作、物流企业服务项目洽谈、推介;

3、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揭牌暨网上金秋会启动仪式;

4、企业签约仪式。

五、参会准备

请各省、市粮食局在当地网络媒体发布召开洽谈会有关信息,组织本省各类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社会其他粮食经营者踊跃参会,并以省为单位详细填报“参会单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明确参会代表团联络员,于8月20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会议联络洽谈组。

六、会议费用

企业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各省、区、市政府代表团成员及会议邀请嘉宾免费就餐。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