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21:19:16
发布部门: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1〕127号),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1年12月5日起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1年12月5日-2012年12月31日

二、展位申请程序

(一) 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0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0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参展申请,逾期视作放弃第111届品牌展位。

(二) 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我局将另文通知。

注: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我局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网上申请展位流程(略)

2、广交会展位申请操作说明(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