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关于请报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13:55:37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健康发展,商务部于2010年10月下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10]410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现请你单位于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内容包括:

一、报送落实通知的总体情况。

二、报送农家店形象规范情况,包括农家店招牌统一情况、专用标识使用情况(具体包括已悬挂标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招牌的农家店数量)。

三、报送月报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总体情况、数据清理情况。

四、报送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包括总体情况、质量监督电话设立和使用情况(包括已开通的电话号码)。

联系人:冯能彦,联系电话:010-85093706

邮件:jsnongcunchu@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