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意见

2020年07月22日22:34:26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9]2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建设总体水平,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郑州“三化两型”城市建设,根据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质量兴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质量兴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质量水平是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自2003年开展质量兴市工作以来,全市上下始终把质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名优产品培育成绩显著,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质量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着全社会质量意识不强、质量基础工作薄弱、知名品牌较少等问题,还难以有效地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区域竞争压力,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已逐渐从价格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的竞争。深化质量兴市战略,是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全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切实把深化质量兴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化质量兴市战略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产业层次、实现经济转型、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为出发点,以质量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计量体系建设为着力点,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以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战略为载体,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质量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做强做大制造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结合郑州产业实际,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优势产业及大企业集团,使主要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需求。

(三)基本原则

1.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深化质量兴市战略的根本宗旨。

2.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加快技术进步,推进自主创新。通过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增强我市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加快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

4.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质量兴市战略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标准更新与应用,重点完善农产品、食品标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到2012年,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医药产品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争取培育3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名牌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1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4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国前列。

(二)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到2012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房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争创建设工程鲁班奖3个以上。

(三)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促进计量诚信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向国际水平跃进。到2012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制(修)定1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培育10个以上省级服务名牌企业。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四)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到2012年,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县(市)。

四、深化质量兴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着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和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列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在大专院校开设质量管理课程,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以“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化。要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发挥名牌战略的带动作用。加快制定《郑州市名牌产品培育发展专项规划》,围绕培育壮大我市汽车、食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支撑产业,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要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将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积聚功能及辐射效应、经济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为“名优产品特色园区”,发展产业集群,培育区域性品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我市优势产业、企业,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制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以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建立和完善我市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力争到2012年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5%以上。

(四)注重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保障公共安全、支撑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计量测试中心。围绕我市区域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和完善一批市级质检中心和质检站,重点加强县(市)级技术机构、民生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公共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着力把公共检测技术平台打造成为自主创新服务平台。

(五)不断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培育“诚实守信”质量文化,提高全社会质量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引导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六)切实加强质量平安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能,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突出抓好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大力规范进出口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和非法出口。着力提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商品检出率,突出把关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质量安全。全面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化质量兴市战略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确保质量兴市目标的实现。市政府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深化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兴市的合力。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深化质量兴市战略的工作意见。

(二)加快质量法制建设步伐。要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到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三)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确保质量兴市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市财政在确保质量兴市工作经费的同时将重点保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对新建的国家、省级质检中心或检测基地,各级政府要在用地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按照国家、省规定,对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的抽样检验费用将给予足额保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牌优质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设立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不超过5家,每家奖励100万元,对在质量兴市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市长质量奖评选纳入《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奖评选表彰施行办法》(郑政[2005]21号)管理。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的商贸流通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名牌”、“河南老字号”、“河南豫菜品牌示范店”的商贸流通企业,市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的服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五)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在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工业企业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对直接从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检验人员,实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师职业准入制度。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