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军工电子计量技术机构建立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18:38:19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信科函[200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国防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和军事装备的需求,建立高效精干、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军工电子计量技术体系,决定实施军工电子计量技术机构建立认定的行政许可工作。
军工电子计量技术机构建立认定的行政许可工作分两批实施,第一批申请受理时间是2007年3月1日至3月15日,第二批申请受理时间是2007年6月1日至6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行政许可的地区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广东、广西、甘肃、安徽、黑龙江、(福建、吉林、云南、内蒙)
二、第二批行政许可的地区范围:
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陕西、(湖南、江西、山西、重庆、贵州、辽宁)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军工电子计量技术机构建立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部电子计量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806室
联系电话:64052139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