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农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20:31:12
发布部门: 海南省
发布文号: 琼文广[2006]42号

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
现将《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农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农村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严格审批手续,对已经批准设置的农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重新进行审核登记,合理规划、严格审批,对个人设置使用从严控制;要继续加大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创建"无非法小耳朵社区(村)"。我厅定于今年7-8月份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活动,请各地广电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查处农村地区非法使用和销售卫星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治理结果书面上报我厅。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