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会风情况的通报

2020年07月24日16:14:42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5]17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7月15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近期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关工作。
从参会情况来看,各区县(自治县、市)分会场组织参会情况都比较好。但是,在主会场参会的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政府法制办、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和沙坪坝区政府未按会议通知要求安排相应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严肃会议纪律,切实端正会风,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对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参会的各区县(自治县、市)予以表扬,对市环保局等没有按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加会议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风建设,严格会议纪律,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电视电话会议会风的通知》(渝委办(2004)23号)要求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会前要请示,并经会议组织部门批准同意,切实树立良好会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