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实况转播节目传输通路技术规范》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16:59:17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所属各单位: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 / T205—2005《广播实况转播节目传输通路技术规范》。 
该标准自二OO五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 
联系电话:(010)86093424,86092645。 
 
 
国家广电总局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