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授权青岛市物价局制定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收费标准的函

2020年07月21日21:15:55
发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费函[2003]106号
青岛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收费权限的请示”
(青价费 2003 15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授权你局按经营性收费制定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收费标准。在制定收费标准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举行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收费标准制定后,要报省物价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