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2020年07月31日13:57:15
发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基础,实施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我市建设“三化两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部署,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现我市园林绿化事业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建设生态郑州、宜居郑州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完善绿地系统生态功能为主线,以大型公园绿地建设为载体,以规范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景观品位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2.工作目标:市区新建绿地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绿地1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完成或开工建设市级大型公园绿地3个以上、区级公园7个以上,建成开放游园11个以上;新植乔木50万株、月季及其它花灌木400万株;屋顶绿化3万平方米。全市新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60个以上。
3.工作思路:坚定一个目标,抓住两条 主线,开展三个活动,做好四项工作。
坚定一个目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抓住两条 主线:以西流湖生态园区为重点的大型绿地建设与改造、以完善法规制度规范为重点的园林绿化管理。
开展三个活动:省级星级公园评选活动、公园广场文化节活动、“绿城”变“花城”建设活动。
做好四项工作:冬春季节园林绿化整治、林阴和景观道路建设、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园林绿化科研推广。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抓好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龙头的系列创建工作
1.全面推进省会郑州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认真查找差距,完善创建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指标任务,开展大规模公园绿地建设活动,掀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高潮,力争使我市2010年底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标准。
2.抓好园林县城(城市)和园林乡镇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城市)、省级园林乡镇创建和评选工作。巩义市、登封市要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荥阳市、新郑市要巩固省级园林城市成果,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新密市、中牟县年内争取创建成省级园林城市。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乡镇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2010年,有条件的乡镇建设1个公园或2-3个游园,每个县(市、区)创建成1个省级园林乡镇。
3.做好园林社区和园林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省、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老旧生活居住区的绿化改造,努力拓展绿化空间,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增强社区和单位生态性、宜居性,推动我市社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美化活动向深层次发展。2010年,全市新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60个以上。
(二)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建设改造工作
1.加快西流湖生态园区建设。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和方针,以原生态的修复、保护为主,以适度开发为辅,完善基础设施,搞好景观建设,以良好的环境,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商参与西流湖生态园区建设。西流湖公园作为西流湖生态园区的核心景区要首先启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中原区、郑州高新区要配合园林部门做好前期工作,年内要开工建设。
2.抓好雕塑公园等公园绿地建设。做好雕塑公园用地调整、拆迁安置等工作,做好植物园二期、江连公园施工建设,2010年底前雕塑公园(一期)、植物园二期和江连公园要建设完成;做好青铜器公园、大型苗圃基地的规划设计、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准备。
3.抓好公园广场改造工作。按照精品公园的要求,搞好全市各公园广场的特色定位,完善规划设计,采取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的方法,做好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和功能完善工作,丰富文化内涵,提升园林景观艺术品位。
4.抓好市区新建绿地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区新建绿地500万平方米、新植50万株乔木任务的落实,其中中原区和二七区要分别完成新建绿地55万平方米、新植乔木5万株;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要分别完成新建绿地45万平方米、新植乔木5万株;郑东新区完成新建绿地140万平方米、新植乔木8万株;郑州高新区完成新建绿地40万平方米、新植乔木5万株;郑州经济开发区完成新建绿地20万平方米、新植乔木5万株;郑州航空港区完成新建绿地10万平方米、新植乔木2万株。各县(市)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城区绿地面积,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
5.抓好冬春季节园林绿化整治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09年至2010年冬春季节园林绿化整治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09〕77号)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的落实,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6.积极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可绿化屋顶工作台帐,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筑物的垂直绿化工作。2010年市园林部门完成1-2个屋顶绿化示范项目,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绿化建设,科学推进屋顶绿化工作,分别完成3000-5000平方米屋顶绿化建设试点任务。
(三)抓好市政重点工程配套绿化和林阴道路、景观道路建设
1.抓好市政重点工程配套绿化建设。抓好市区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重点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套绿化建设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市园林部门要加强市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强化园林绿化工程市场管理,提高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2.抓好林阴道路建设。按照《郑州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的要求进行道路绿化规划设计,道路每侧预留双排或三排行道树的栽植位置;建设时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形成林阴车行道和人行道;改(扩)建道路时,在严格保护原有行道树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栽植完善多排行道树。2010年市区改造完成20条 以上林阴道路。
3.抓好市区景观道路建设。2010年5月底前完成中州大道北段景观建设和建设西路拓宽改造绿化工程,年底前完成大学南路绿化改造工程。抓好嵩山南路绿化改造工作准备,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各县(市、区)要做好市区游园和支路背巷绿化改造,引进栽植适应性强、景观效果好的观花、观叶、观果植物,进一步提升绿化景观品位。
(四)开展星级公园评选、公园广场文化节和“绿城”变“花城”建设活动
1.开展省级星级公园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园林绿化部门2010年9月份前完成辖区公园创建省级星级公园的自评工作,自评合格的向市园林部门提出申请,10月份市园林部门对申报省级星级公园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部门审批。2010年,全市市管公园争取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基础好的要达到五星级标准,有条件的可着手申报国家重点公园;各县(市、区)创建成1个以上三星级公园。
2.开展郑州公园广场文化节活动。充分发掘我市深厚文化底蕴,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利用公园文化活动平台作用,举办郑州市公园广场文化节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园林、文化、宣传、体育、旅游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具体承办,全市各公园广场共同参与,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举办园林艺术文化论坛和交流活动,丰富公园文化内涵,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3.深入开展“绿城”变“花城”建设活动。继续抓好以市花月季为主的系列花展活动,不断拓展工作思路,进行优化组合,强化精品意识,提升花展品位。积极邀请国内外城市参与花展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扩大花展规模和影响力。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市区街景园景美化,在市区公园、广场和主次干道两侧摆栽宿根花卉和时令花草,制作立体花坛,营造浓厚氛围,丰富城市景观。
(五)加强园林绿化法规制度建设
1.完成《郑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工作。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修订完成《郑州市绿地系统规划》、《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郑州市郊野公园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并报人大审议批准。
2.完善园林绿化法规体系。着手起草《郑州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报请人大审批,出台《郑州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郑州市园林绿化施工规范》、《郑州市园林绿化植物修剪技术规范》、《郑州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郑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标准》、《郑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费用标准》、《郑州市砍伐移植树木、占用损坏绿地补偿标准》等一系列行业规范及制度,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法制化水平。
3.划定公布城市绿线。严格绿线管制,划定公布城市绿线。2010年年底前有关部门要把市区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绿地划定绿线控制范围,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抓好园林绿化各项管理工作
1.推行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园林绿化信息系统,把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扩展到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管理养护、防虫治病的全过程,把城市所有绿地、树木、花草全部纳入到数字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到快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2.抓好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有关标准,创新管理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管养力度,加强检查考评。抓好在各县(市、区)开展的“月季杯”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在市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开展的“登台阶、上水平、创一流”园林绿化管理竞赛考评活动,在参与管理的绿化管养公司中开展的“滚动晋级、优胜劣汰”竞赛考评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园林绿化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对各类绿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全程监控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砍伐或移栽树木数量的控制与跟踪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毁绿、占绿行为,保护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成果。
4.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市园林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职能,按照《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备案制度、参加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竣工备案制度。建立园林绿化质量监督机制,完善行业管理体系。加强园林绿化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园林学会功能优势,制定行业章 程和自律规范,加强园林行业内部管理和约束,促进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园林科研工作
1.加强科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园林科研体系,健全园林科研机构,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建立和培养园林专家队伍,组织科研交流活动,加强技术人才培训,提高科研人员队伍素质。
2.加强植物引种、驯化和技术交流。加强市树法桐、市花月季的研究保护工作,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市树法桐的影响力和市花月季的档次品位;加强古树名木的登记统计、挂牌保护工作;加强新植物品种资源的收集保护及引种推广,加强优良地被植物和色叶植物的引种驯化及技术推广;加强植物管理养护、修剪整形及造景艺术的研究交流;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和疫情的防治防控。
3.加强节约型园林研究。大力倡导“以植物为主体、水土为要素”的园林建设理念,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建设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在园林绿化的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节约集约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和能源,以最合理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园林绿化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抓具体。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进度,明确完成时限,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加大园林绿化资金投入,建立专项基金,使园林绿化投入与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协调一致。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投入运作模式,引入多方资金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园林绿化建设投融资机制,促进园林绿化的快速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程质量。各级园林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施工、高水平管理服务,建设园林精品,创造一流工程。市园林部门要加大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力度,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跟踪检查机制,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比活动,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
4.加大奖惩力度,完善考评机制。市政府建立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各单位对公园游园绿地建设、乔灌木栽植和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的领导重视程度、落实任务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园林绿化集中整治效果将纳入到年度考评内容之中,采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市政府将对完成公园、游园绿地建设等任务成绩突出和管理工作先进的单位实施奖励,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