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2020年07月20日19:42:47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办函[2012]572号
 省安全监管局:

你局粤安监〔2012〕138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省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9日

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冯寿宗(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曾贤林(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曹继东(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 员:孙英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爆物品监管处副处长)

陈 磊(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处长)

方合正(省公安厅刑侦局主任科员)

陈述晓(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吴日伟(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主任科员)

潘 游(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

王 强(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

王海贵(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调研员)

马滨滨(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副处长)

谢义茂(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分局副局长)

李 春(省安全监管局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杨 扬(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

黄海生(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黄镇生(清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调查组其他人员从清远市有关部门临时抽调,具体由调查组商清远市人民政府确定。调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

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