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非煤矿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4:01:46
发布部门: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洪安监管二字〔2010〕32号
各县(区)安监局:
时值汛期,强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和矿山安全事故。为确保我市非煤矿矿山安全度汛,切实做好预防事故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把非煤矿山安全度汛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极端天气预报及雷雨和地质灾害信息通报,监督和指导企业做好超前预防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务必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各个具体单位和岗位,严格落实防汛、防滑坡、防泥石流、防雷电等灾害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要求展开扎实细致的自查,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物资、措施”五落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对露天开采的采石场,要重点抓好防滑坡和防泥石流工作。企业必须设立防、排水机构,设置或聘请专兼职水文地质人员,生产作业工地的重要部位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建立合理的排水系统,要认真检查边坡角,及时处置危岩、悬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对危及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停产整治,严防事故发生。窑龄较长、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砖瓦粘土场是防汛工作的重点,要特别抓好防雷击、防坍塌。企业必须安装防雷避雷设施,并定期接受气象部门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要抓紧时间做好对破旧窑棚、窑体的检修,切实保证能经受暴雨、强台风的考验。要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和用电、砖瓦输送线路,确保不造成机械伤害和因作业人员疏漏引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三、加强监管,跟踪问效汛期来临,各县(区)安监局要安排专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窑龄较长的砖瓦粘土场进行安全巡查,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汛安全检查。要做好汛期非煤矿矿山企业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监管人员要协助企业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市局近期将对部分县、区的非煤矿山防汛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四、完善预案,靠前救援各县(区)安监局、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本地、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做好必要的防汛物资储备。要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对制定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不断完善防汛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施救。要严格落实汛期的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深入基层,现场巡查,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对一旦出现的滑坡、坍塌、渗漏及停电、雷击危害等重大险情,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有效地施救,并及时报告现场的应急处置情况,避免险情恶化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请各县(区)安监局将此通知精神转发各乡镇和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