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0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5日02:44:10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0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琼海市200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做好今年秋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机制,实现全年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确保我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海南省2006年秋季动物免疫方案》精神及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琼海市200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
(一)对所有家禽实行禽流感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家禽的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人工饲养的观赏鸟类免疫密度力争达到100%。
(二)对所有猪、牛、羊的O型口蹄疫,牛、羊的亚洲I型口蹄疫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家畜的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防止口蹄疫疫情发生。
(三)对所有猪、鸡分别实施猪瘟和鸡新城疫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瘟、鸡新城疫疫情得到根本控制。
(四)在免疫的同时,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100%。对猪、牛、羊加施畜禽标识,加施率力争8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动物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各镇委、政府和有关单位一定要把动物免疫工作落实到“三个代表”行动上来,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掌握了解我市动物疫情动向,确保兽医技术人员到位、免疫物资到位、免疫经费到位,切实抓好今年秋季动物免疫工作。
(二)组织动员。市、镇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秋季动物免疫工作动员大会,安排布置秋防工作,成立秋季免疫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制定方案,部署任务,扎扎实实地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引起全体市民的重视和支持。动物免疫的主力军是镇畜牧兽医站的防疫技术人员和村级防治员,各镇政府要在市兽医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组织免疫队伍,分片、逐村、逐户、逐场全面开展免疫。
(三)免疫技术培训。免疫技术培训采用市和镇二级培训机制。培训内容主要是免疫学原理、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携带运输储存知识、免疫操作训练、免疫应激处理及如何提高免疫效果等。要求每位受训人员应熟练掌握上述知识。
(四)经费保障。市政府保证足够的疫苗配套资金,市畜牧办应积极筹措免疫器具、消毒药品、急救药品、监测试剂、冷链系统维修运转等经费,镇政府确保村级防治员补助经费的落实。
(五)疫苗组织。市畜牧办负责疫苗的组织和供应工作。各镇畜牧兽医站疫苗储存发放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防疫人员须检查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冷藏包应及时维修处理,保证在每个环节不影响疫苗使用质量。
(六)免疫效果监测。免疫效果监测是免疫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检验免疫成败的重要手段。市畜牧办要对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常年监测、集中监测和随机抽检监测相结合的机制,准备足够的诊断试剂和其他用品,组织市级兽医诊断室技术人员采集样品,实施监测。各镇畜牧兽医站应派员配合做好监测工作。
(七)检查、督导、验收和总结。免疫工作开展期间,市畜牧办要组织有关领导及业务技术骨干下到各镇检查督促和指导免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阶段性汇报。秋季免疫工作结束后,每个镇首先进行自我验收。然后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秋防检查验收组,深入各镇、村、组、农户、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并将全市的秋季动物免疫工作认真总结和评比,表彰秋季免疫中先进镇和先进个人。
三、时间安排及免疫方法
(一)时间安排。秋季动物免疫全市统一时间安排,全市同步行动。8月25日至8月31日为各级组织动员阶段;9月1日至5日为各级培训阶段;9月6日至10月25日为免疫铺开、免疫监测、档案整理、结果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30日为补免、总结评比阶段。
(二)免疫原则。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时间快,免疫工作应以常年免疫、月月补免的方法进行。规模化养殖场以常年免疫为主。散养的家畜以春、秋两季免疫为主,常年补免为辅。
禽流感免疫:所有禽类均可使用禽流感灭活疫苗(重组H5N1亚型,Re-1 株)免疫。确认禽流感、鸡新城疫抗体水平低于免疫标准水平的鸡,可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 株)。
口蹄疫免疫:牛、羊使用O型或亚洲I型双价口蹄疫灭活苗,猪用O型口蹄疫灭活苗。
猪瘟免疫:符合猪瘟免疫条件的猪使用猪瘟弱毒苗。
鸡新城疫免疫:鸡新城疫抗体低于保护水平的鸡接种鸡新城疫弱毒苗(如果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可免去鸡新城疫免疫)。
(三)疫苗的使用方法。各种疫苗免疫接种剂量和方法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规模化饲养场的免疫可按该场的免疫程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3-5个畜禽免疫示范村。
(二)免疫结束后,各镇畜牧兽医站应指定专人负责免疫档案的统计、上报、整理归档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将免疫档案上报市畜牧办。
(三)市畜牧办和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有关疫苗、耳标、证明、文字表格和其它免疫用具的组织订购、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