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发布《采用多音信号对调频广播进行测量的方法》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20:58:55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海峡之声广播电台,中央三台、无线局、监测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广影视传输网络公司(中心)、中广影视卫星公司: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GY/T 206-2005《采用多音信号对调频广播进行测量的方法》。
该标准自二○○五年六月一日起实施。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86092645。
国家广电总局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