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皖旅[2008]101号
各市旅游局(委):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假日办、省政府安委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导游员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游客度过一个心情愉快的黄金周,请各市旅游局(委)安排专人,通知所辖旅行社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1.导游员出团备案。各旅行社上团导游员,须填写《安徽省旅行社导游员黄金周出团备案登记表》(表格见后),并与旅行社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2.规范服务。一是各旅行社导游员须持导游证上岗。二是旅行社租用的旅游车船公司的交通工具,须严格按照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三是导游员上岗前须进行突发事件处理培训。四是在岗导游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每天的行程结束后,须向旅行社报平安。
请各市旅游局(委)将各旅行社《备案登记表》于10月8日传真至省旅游局。联系人:李承志,电话:0551-7137532,传真:0551-2826252。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安徽省旅行社出团备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发布文号: 皖旅[2008]101号
各市旅游局(委):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假日办、省政府安委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导游员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游客度过一个心情愉快的黄金周,请各市旅游局(委)安排专人,通知所辖旅行社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1.导游员出团备案。各旅行社上团导游员,须填写《安徽省旅行社导游员黄金周出团备案登记表》(表格见后),并与旅行社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2.规范服务。一是各旅行社导游员须持导游证上岗。二是旅行社租用的旅游车船公司的交通工具,须严格按照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三是导游员上岗前须进行突发事件处理培训。四是在岗导游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每天的行程结束后,须向旅行社报平安。
请各市旅游局(委)将各旅行社《备案登记表》于10月8日传真至省旅游局。联系人:李承志,电话:0551-7137532,传真:0551-2826252。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安徽省旅行社出团备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导游员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导游证号 (IC卡号) | | 导游员 手机号 | | ||
旅行团基本情况 | |||||
人数 | | 接团地 | | ||
目的地 | | 游览时间 |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 ||
住 宿 | |||||
住宿按接待日登记下榻的酒店。 | |||||
车 辆 | |||||
驾驶员 姓名 | | 驾驶员 手机号 | | 车号 | |
车型 | | 额定载客人数 | | ||
旅行社负责人 | |||||
旅行社 负责人 | | 手机 | | ||
计调部 负责人 | | 手机 | | ||
计调员 | | 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