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妇联法律顾问机构中工作的律师和兼职律师受理案件、参与诉讼问题的批复

2020年09月17日02:23:13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四川省司法厅:
你厅公证律师处1983年12月26日来函请示在妇联法律顾问机构中工作的律师和兼职律师,受理案件、参与诉讼,应由法律顾问处还是由妇联法律顾问机构指派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