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款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2日16:20:05

1.银行对储户一次性取伍万元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363号)

六、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帐户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其中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要求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以便银行准备现金。

七、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存款人一日一次性从其储蓄帐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或一日内数次提现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必须向其省级分行备案,并由其省分行报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备案。无省级机构的金融机构,应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并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人民银行省分行备案。备案时间要求同本通知第四条。

凡金融机构认为有嫌疑的取款业务,必须及时报告。备案内容包括:开户行、取款人姓名、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取款方式(存单、存折、银行卡)、取款时间、取款金额、被取款帐户情况(包括相关帐户情况)。

2.自动取款机交易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一、民法

二、刑法

三、金融管理法

ATM是英文“Automated Teller Machine”的缩写,意思是自动柜员机。它是一种高度精密的机电一体化设备,利用磁卡或智能IC卡储存用户信息并通过加密键盘(EPP)输入密码然后通过银行内部网络验证并进行各种交易的金融自助设备。ATM的功能主要包括:现金取款、现金存款、现金存取款、余额查询、本行或异行转账、修改密码等。

法律风险,是指将来可能发生的并为法律所确认的危险或损失,而这种危险或损失的发生与否及其程度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和意外性。ATM交易纠纷,在司法审判活动中,银行是否应对客户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至少会涉及以下两个基本法律问题。

一是银行是否全面履行了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根据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应为客户保密存款信息,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这些构成了银行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内容。如果银行对ATM疏于管理,使不法分子成功装置器械窃取客户信息和密码,进而盗取客户存款,银行将被认定未能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从而被判决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是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及其技术系统是否存在瑕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产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产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银行设置ATM,既方便客户存取款,又能从中获取经营收益,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人机交易产生的风险不应全部由客户承担。如因银行卡科技含量不高及ATM不能识别银行卡的真伪,导致客户存款被盗取,银行将被认定为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在技术安全上存在瑕疵,从而被判决承担较重的损失赔偿责任。

3.请问,银行是否有权利限制取钱

银行有权限制大额提现,通常日限制的最高金额是20万元,5万元以上提前一天申报。

关于印发《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期:1997-04-04)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投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为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大额提现,防止金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实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于1997年6月底前报总行备案。

三、开户银行要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和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要认真检查执行情况,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七年四月四日

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

为加强现金管理,维护结算纪律,保证开户单位正常的现金需要,控制不合理大额现金支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就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凡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都必须建立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二、实行登记备案的范围限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驻华机构(以下简称开户单位)的大额现金支付,工资性支出和农副产品采购现金支出除外。对居民个人提取储蓄存款暂不实行登记备案。

三、大额现金的数量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开户单位正常、零星的现金支出的实际确定,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四、开户单位在提取大额现金时,要填写有关大额现金支取登记表格,表格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支取时间、单位、金额、用途等。开户银行要建立台帐,实行逐笔登记,并于季后十五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五、开户银行对本行签发的超过大额现金标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视同大额现金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六、开户银行要配备专门人员或指定兼职人员,做好这项工作,经常分析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发现疑问,及时检查。对重大涉嫌案件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对开户单位违反规定提取大额现金,或故意化整为零、逃避监管的,要给予相应的制裁。

七、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定期检查开户银行执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的情况,对于开户银行不按规定建立台帐,不按期向人民银行报送备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八、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要按季对辖区内大额现金支付情况进行分析和汇总,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如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九、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取款机取款,求法律达人解答

这么跟你说吧!假如取款机多吐钱,要看你主观行为表现来定性。

比如你看到出来很多钱,你明知是系统错误而多出来的钱而将其据为己有,属于间接故意,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盗窃罪(我们这边的标准是八百)。 如果你看到出来很多钱而采取积极的行为将钱退回,如:联系银行,或报警,不构成犯罪,属于好人好事。

但是就如你说的取一百出两百,如果你把它带走了也不构成犯罪,因为数额不够。顶多受行政处罚!不知道你是怎么把钱塞到取款机里面的,我觉得不可取,最好联系银行或报警。

遇到这种事只能认自己倒霉!天上不会白掉饼,其实是祸根!不要占这种便宜就行,占了也白占。监控不说,它银行系统全记着呢。

许廷案知道吧!在手机上回答的,没组织好。

5.ATM取钱法律问题

没有法律责任的~

假设ATM只有1000元钱,但是要扣手续费1元钱(这个应该不成立把..)

那么ATM就不会给你取出1000钱的

不过,据我说知,非信用卡取钱必须大于1001,然后扣除1元后才能取的1000钱的把,

如果是信用卡,既然你去ATM取钱,已经认同了那家银行的条列,即只有1000钱,那么就要在一定的

时间内补上那一元钱

所以不属于 不当得利,在取钱的时候亦不构成法律责任!

回答完毕,

祝你开心每一天。.

不当得利:

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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