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数字整理

2021年04月14日13:24:59

1.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方面的总结是怎样的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应当年满__18__周岁。

机构为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办理从业资格申请的,该人员最近__3年__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二、向证监会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协会应当自对期货从业人员作出纪律惩戒决定之日起__10日__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派出机构报告,并及时在协会网站公示。

三、向协会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期货从业人员辞职、被解聘或者死亡的,机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__10日__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注销其从业资格 期货从业人员受到机构处分,或者从事的期货业务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的,机构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事项之日起__10日__内向协会报告。 四、其他有关数字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__2年__未在机构中执业的,在申请从业资格前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2.期货基础知识 , 期货法律法规

一:期货基础知识: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叫做期货合约。

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

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大部分人认为对期货的不恰当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以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这是不正确的看法,可以同时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场。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期货法律法规:

* 1999年06月02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9年05月25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8年08月01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

* 1996年12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 1996年09月0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1996年全国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6年02月23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请示的通知

* 1995年07月20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4年09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5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3年11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

3.期货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总结有哪些

1、《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10日内(和会议有关),3日内(限制结算会员业务范围) 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5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发生重大变更及事故) 3、《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10个工作日内 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采取强制措施或代为履行职责),10个工作日前(撤换首席风险官) 5、《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与期货公司签订变更、终止委托协议),2个工作日内(重大事项) 6、《期货公司金融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3个工作日内 7、《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试行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2个工作日(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解除限制措施) 8、《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10个工作日内 期货公司申请各种业务资格的条件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 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 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经历,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公司3年内未出现严重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会计年度以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金融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或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 首席风险官,独董,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层人员————要通过资质考试认可 首席风险官,法定代表人,经理层,营业部,财务负责人————要具有期货丛业资格 年度报告签名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月度报告签名确认——————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可向期货交易所申请(非结算会员)资格。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公司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风险事件、期货结算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 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通过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限期在6个月之内)后再附加条件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

注 。

4.期货法律法规的目录

第一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三章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四章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五章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六章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七章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八章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九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执行办法》的通知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一章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摘选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四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5.关于期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 1999年06月02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9年05月25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8年08月01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

* 1996年12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 1996年09月0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1996年全国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6年02月23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请示的通知

* 1995年07月20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4年09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5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3年11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

6.期货法律法规是什么

我国目前已启动了《期货法》的立法程序。在《期货法》出台之前,期货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期货市场的主管机关──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目前正在修订,这是目前系统规范期货市场的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关,为贯彻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从而基本上形成了覆盖期货市场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规章体系,使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有间接的规范作用。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0号,简称期货司法解释),作为目前规定最为系统的期货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再有,从自律规范的角度来看,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自律规则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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