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024年04月26日18:48:13

总承包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在面对某种情况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所设定的处理原则是强制性的,所有涉及到此类情况的施工合同皆需要按照该条款来确认其合法性或有效性:
(一)承包人若未取得相关建筑业的企业资质证照或者其等级超出了法律法规许可范围;
(二)无任何资质的实际施工方,借助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开展业务;
(三)如果涉建工程必须通过招投标且未实施招投标或者最终确定的中标人无效,这些施工合同都需要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来对无效性进行确认。
此外,承包人擅自将自身承包出去的建设工程出让给其他单位,或者将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投资方,所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应参考上述两个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核鉴定,以确认其是否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