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继承一般不需要手续。但房屋继承后再转移产权需要的手续有:1、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过户房产;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申请材料;3、经审查,确认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核准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