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军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4:54:07
发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京民计发[2001]25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食物定量和确定2000年军粮差价补贴标准的通知》((2000ぉ政干发字第489号ぉ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移交政府安置的执行军队生活待遇标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
二、军粮差价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由32.98元调整到36.39元。
三、执行时间
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四、经费渠道
2000年下达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人员经费时已包括原标准的军粮差价补贴,新增经费由军费开支,从2001年1月起,按现行财政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