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2:24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处,中央在陕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首批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重点领域

以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为基础,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现有人才队伍中遴选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创新成果和突出贡献,在国内学术、技术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经营管理,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并为业内所认可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遴选的重点领域:现代能源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果业、畜牧业、有色冶金、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业;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公共服务、项目策划、经营管理;高等教育、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医疗卫生等。

二、遴选条件

在陕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教学、科研、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经过“三五人才工程”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养,且业内认可,业绩突出,受到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55岁以下。

自申报之月止,所取得成绩符合《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条件。

三、申报程序

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筛选推荐方式进行。

各单位要按照“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要求,广泛宣传,积极进行推荐,对拟确定推荐人选经单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填写《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申报登记表》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成果和业绩、成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等,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还须附由上级领导机关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是企业法人的,须附由当地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本人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超过我省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等证明材料,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严格审察,并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经党组(党委)讨论通过并审核签署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按下述程序上报:

1、被推荐人选的行政关系在各市的,向所在市人社部门推荐;

2、被推荐人选的行政关系在省级部门(单位)的,向省级部门(单位)的人事处推荐;

3、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向所在市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申报,经初步筛选后,向市人社局推荐;属省级管理的单位,可向省中小企业局或省工商联申报,经初步筛选后,向省人社厅推荐;

4、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在陕西的中央驻陕单位,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

四、推荐要求

1、各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遴选条件和遴选领域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所公认的领军人才推荐上来。

2、已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岗位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事业单位担任主要领导,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者,不在申报之列。

3、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各市(区)、各部门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12年10月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1、综合报告一份(含电子文档),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2012年度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申报书》(附件3)各一份(含电子文档),并附能证明其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社会影响等资料的复印件(由各市、各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3、表格下载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和陕西专家网(sxzj.shaanxi.gov.cn)。

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存底。

附件:

1、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略)

2、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申报书(略)

3、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申报汇总表(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