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15:55:08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测办[201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司局:

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时期测绘地理信息财务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13-14日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10月13-14日,会期两天。会议报到时间为10月12日。

会议地点:重庆欧瑞锦江大酒店(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6号)

二、主要内容

按照“构建数字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国”的总体战略要求,总结交流“十一五”时期财务管理经验,部署“十二五”时期的财务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及局所属各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二)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人。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信息以传真方式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反馈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财务处,以便安排接站。

(二)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局重庆测绘院 周国华

zgh@cqism.com 023-63628051(兼传真)

023-89871932(传真) 13808382009

2.局规划财务司 周丽娜

zhouln@sbsm.gov.cn 010-63882408 13611152182

3.重庆欧瑞锦江大酒店 幸洁

023-67306666 13983882188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序号
单位
名额(名)
1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含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1)
2
天津市规划局
2(含天津市测绘院1)
3
河北省测绘局
2
4
山西省测绘局
2
5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
2
6
辽宁省测绘局
2
7
吉林省测绘局
2
8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2
9
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2
10
江苏省测绘局
2
11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
12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2
13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
14
江西省测绘局
2
15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
16
河南省测绘局
2
17
湖北省测绘局
2
18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
19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
2
21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2
22
重庆市规划局
2
23
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
2
24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2
25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2
26
云南省测绘局
2
27
西藏自治区测绘局
2
28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2
29
甘肃省测绘局
2
30
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
31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
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
2
3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
34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
5
35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2
36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2
37
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2
38
中国测绘宣传中心
2
39
局管理信息中心
2
40
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2
41
局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2
42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2
43
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
44
局北戴河休养院
2
45
局机关服务中心
1
46
局财务结算中心
2
47
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
1
48
大连市规划局
1
49
宁波市规划局
1
5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1
51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1
52
中国测绘学会
 
1
53
郑州测绘学校
2
54
局办公室
1
 
合 计
103


附件2:

会议代表回执

单位名称
 
参会人员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到达航班车次
及时间
 
 
 
 
返程票预定
 
日期
数量
目的地
车次、航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预定飞机票请填写乘机人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