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地面无线广播遥控监测站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2:30:13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总局无线局、监测中心、广科院、设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负责编制的《地面无线广播遥控监测站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编号为GY5072—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规范的管理和解释工作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200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