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8号――关于决定在中国甘其毛都口岸和蒙古国嘎顺苏海图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

2020年07月22日10:55:18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8号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国的经贸发展,经两国海关协商,决定于2011年11月15日起,在中国甘其毛都口岸和蒙古国嘎顺苏海图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单》。

《载货清单》的格式、使用方式和填制规范与《海关总署关于在中蒙边境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单的公告》(2009年第81号公告)的规定要求一致。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