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关于请对“匈牙利节”有关活动提供支持的函

2020年07月23日14:49:33
发布部门: 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
发布文号: 商欧函[2007]28号

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甘肃省人民政府:
匈牙利是我国在中东欧地区的传统友好国家,也是我在该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建交50多年来,双方在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均得到持续发展。目前,中匈两国关系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两国高层领导互访频繁、地方省市之间交往日益密切。两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合作快速发展,经贸交流成果显著,贸易额屡创新高,相互投资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日益拓宽。匈牙利已成为我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匈牙利政府重视发展对华关系,把对华关系置于其“亚洲战略”之首,并期望充分利用匈处于欧洲中部的区位优势,成为中国发展同欧盟关系的“桥梁”和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户”。为此,匈牙利政府决定于2007年9月―2008年4月期间在华举办以“匈牙利文化节”为开端的大规模的“匈牙利节”活动,向我国人民展示匈牙利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丰富的旅游资源、经贸发展现状、两国在各领域合作的巨大潜力等。“匈牙利节”举办期间,匈政府将在北京、上海、成都、兰州、青岛、广州、深圳、香港等地举办一系列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演出、画展和图片展等)、经贸洽谈会、旅游推介会、科技讨论会等,并组织匈企业参加我国境内举办的各种国际展览会。匈政府对举办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匈总理久尔查尼将出席9月初在北京和上海举行的开幕式,匈经济和交通部部长亚诺什将出席明年4月在广州和深圳举行的闭幕阶段的活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与匈牙利在各领域的全面合作。胡锦涛主席2004年访匈时,双方决定建立中匈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中方认为,匈决定举办“匈牙利节”表达了匈方希望发展同中国友好合作的强烈愿望,是加强双边关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中匈两国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吴邦国委员长、曾培炎副总理对匈拟在华举办“匈牙利节”活动都表示了积极支持的态度。为协助匈方搞好“匈牙利节”活动,根据吴邦国委员长的指示,“匈牙利节”活动由商务部负责协调,外交部负责匈总理来访接待工作,文化部负责安排根据两国文化部协议举办的“匈牙利文化节”相关活动。
为进一步增进中匈双方的了解和信任,巩固传统友谊,扩大两国各领域的务实合作,推进两国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请各相关省市对此次“匈牙利节”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在匈方筹备和组织“匈牙利节”各项活动时给予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并请安排省、市相关领导出席在当地举办的重要经贸、文化活动,以确保“匈牙利节”活动的成功举办。为便于工作,建议你省(市)人民政府确定一机构负责协调“匈牙利节”在本地的活动安排,并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函告商务部、外交部和文化部。有关邀请省市领导出席在当地举行的“匈牙利节”活动、组织经贸论坛及文化活动等可分别与外交部、商务部和文化部联系。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负责“匈牙利节”协调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商务部欧洲司

杨朝杰

二等商务秘书

电话:010-65198694

传真:010-65198902

外交部欧洲司

陈小君

副处长

电话:010-65962430

传真:010-65962434

文化部外联局

周 ?F

主管官员

电话:010-59881992

传真:010-5988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