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4:43:11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我省改革发展的大好局面,推进和谐海南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 ,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观念
要在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光荣传统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驻军武警部队官兵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支援地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的重要贡献,宣传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在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自觉奉献的典型,宣传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爱国拥军热情,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部队官兵和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围绕构建和谐海南的目标,深入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
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不断创新双拥共建的形式,拓宽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容,提高共建成效。要采取走访慰问部队、召开军政座谈会、军地联谊会等形式,深入扎实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各市、县的慰问活动要注意与省里的慰问活动相衔接,尽量合并进行,避免重复。要及时了解部队需求,帮助部队解决在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战备执勤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抗战老战士,解决好他们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妥善做好部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
各市、县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拥军的观念,组织力量对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要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的颁布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切实保障军人和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军地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制定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双拥政策,着力解决好双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及防寒过冬等问题。
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力求俭朴节约,讲求实效。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