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10:19:0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
发布文号: 穗公消[2007]20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驻穗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广州市公安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广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广州市已进入秋冬季节,风高物燥,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增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频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十分重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第29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为消防安全特别防护期。为了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减少亡人火灾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消防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负责本地区冬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和上级部署,制定本地区冬防工作方案,有组织地解决关系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本地区消防管理。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是市政府和市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工作的相关职能单位和联动单位,除依法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外,还应协调落实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要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本单位消防管理机制,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切实提高本单位防控火灾的能力。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切实做好预防火灾工作。特别防护期期间,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组织开展要害部门、重大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重点场所安全。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工商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市场、商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列管的星级酒店和人员密集旅游景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化学危险品生产、存储、运输、销售单位的安全检查;卫生部门要督促、指导本系统的医院、诊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文化、体育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体育场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认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镇(街)要组织开展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各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要组织开展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普及。
各地方、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工作落实到位,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须限期整改的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必须由所在区(县级市)政府挂牌督促落实整改。今年“一畅两会”专项治理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前要督促落实整改。市“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11月初组织对全市“一畅两会”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各区、县级市要在11月底前对本地区“一畅两会”专项工作进行综合性的验收检查,市政府将于12月份抽查各地开展“一畅两会”工作情况。
(二)认真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障本地方本单位消防安全。各地方、各单位要在认真落实防火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公安消防力量紧缺的实际,切实加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抗御火灾组织力量,增强抗御火灾的基本力量和基本设施。各地方、各单位要认真依据《消防法》规定和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精神和市相关五部门的要求,抓紧建设好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每个镇、远离公安消防站的街道、大型企业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占员工总数的30%以上,其他单位占10%以上。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要认真组织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值班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和控制火灾蔓延的基本能力。各地方、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市政和建筑消防设施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根据本地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际,落实必要的消防设施建设,改善防火减灾的基本条件。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教育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增长消防安全常识。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冬防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消防宣传工作经费,把“五进”活动作为冬防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指导。消防宣传“进社区”工作中,街道、居委会要督促社区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配备灭火器材,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和其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以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防控火灾的基本能力。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中,各教育管理部门及教育机构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针对小学、中学、大学的不同特点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示范和培训作用,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家庭”工作中,各镇、街道和居(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推动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加强对城市居民和农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发放家庭防火宣传资料,教授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逃生自救知识。二是加强媒体宣传报导,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冬防工作,充分利用消防专栏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违章、违法行为,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络有专篇”,让群众提高消防安全警惕性。三是加大消防培训力度。各区、县级市要组织开展有关职能部门、村委会、居委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各镇(街)要组织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要组织开展对三小场所从业人员、出租屋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开展对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四是增强消防宣传工作实效性。要充分利用社区和物业小区举办的文娱、文体活动,加入消防安全常识内容,提高消防宣传工作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居民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应急措施,增强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各级政府、大型企业和有关单位要针对秋冬季节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公安、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开展适应性训练,并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的协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相关社会资源在灭火救援中的作用,完善社会联动机制,以最快速度和最有效措施处置事故,减少损失,增强应对现代灾害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各级公安消防队伍要做好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及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六熟悉”。认真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熟练掌握器材装备使用方法。组织开展多队联合训练,多部门、多种形式队伍参与的联合灭火救援演练。专职消防队要迅速进入全面戒备状态,坚持全天候执勤,保证从思想、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扑救各类火灾的准备。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培训和训练,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习,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给予业务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消防王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工作重要议程,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夜查和暗访督查王作。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因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冬防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和各单位要把冬防工作置于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特别要保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充实专、兼职消防队员,切实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冬防工作的阶段性情况、冬防总结及时报送市公安消防局(联系人:杨晓光,联系电话:38766212,传真:3876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