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0:06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函[2007]73号

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国办函〔2006〕8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陕西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95号)精神,为充分发挥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的指导协调作用,切实做好我省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西北民航管理局、西安铁路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外汇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总召集人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庄长兴担任。受总召集人委托,省信息产业厅厅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口岸办主任、西安海关关长负责召集有关专项工作会议。
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口岸办,办公室主任由省口岸办主任王国龙兼任。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有关沟通联络工作和电子口岸建设涉及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及省政府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各项部署,协调解决电子口岸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我省电子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推进全省电子口岸建设。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电子口岸日常工作,拟定电子口岸有关制度及规范,组织各有关单位研究、制订陕西电子口岸发展规划,汇总、整理电子口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的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审查审批电子口岸项目,督办电子口岸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动部门间联网和数据交换;负责电子口岸建设、运行、推广等工作;承办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组织专题调研、沟通汇总信息、定期通报情况、开展宣传工作;办理电子口岸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和项目工作组会议制度。
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审议我省电子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等电子口岸建设全局性问题。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电子口岸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并召集,全体组成人员参加,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全体联络员列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电子口岸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各组成人员单位。
电子口岸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专题研究解决电子口岸建设中某个方面的重要问题,协调、统一相关单位的意见,推动专项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电子口岸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会议,其他相关成员参加,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有关联络员列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成员会签、由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各组成人员单位。
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落实电子口岸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需要召开,由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全体联络员参加。
项目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相关联网应用项目的业务需要、方案设计,推动联调测试、验收、培训和推广等工作。项目工作组成员由联网各方参加。项目工作组组长由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副主任担任。项目工作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工作组组长负责召集。项目审定后报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信息沟通制度
电子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编印《电子口岸工作简报》,沟通和通报电子口岸建设情况。《电子口岸工作简报》由各成员单位提供稿件。

附件:陕西省电子口岸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庄长兴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忙全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安会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雪梅 省商务厅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雷鸣放 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 宏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 明 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王国龙 省口岸办主任
 冀 凡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周凤琴 西安海关关长
 潘路生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刘明权 省国税局副局长
 柴多山 西北民航管理局副局长
 高 亮 陕西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
 袁庆春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副局长
 刘生荣 西安铁路局副局长
 杨 彬 西部机场集团公司总会计师